曲靖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大洗牌” 90%广告设施将整改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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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 发表于 2013-5-9 01:2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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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广告层层包裹的曲靖中心城区一商场

    珠江网讯(记者 郭丽娜)还记得多年前的昆明么?寸土寸金的市中心高楼林立,户外广告也格外吃香,创口贴式的广告以最大的密度占据了人们的视野范围。作为云南第二大城的曲靖,这样的情形与多年前的昆明如出一辙。记者从曲靖市麒麟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了解到,为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近期已经开始对曲靖市中心城区所有户外广告设施和标识进行统一整改,中心城区有近90%的户外广告牌与门头标识列入整改或拆除范围。

  此次整治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利用户外场所、空间和设施等设置、悬挂、张贴的广告及招牌、路铭牌、指路牌、门牌及交通标志牌等视觉识别标志。对未经批准擅自违规设置的;行政许可期限已到的;未按规划或行政许可要求设置的;不符合有关设计设置技术管理规定的;影响建筑物形象和风格,掩盖建筑物玻璃幕窗,遮挡建筑物顶部有特色的天际轮廓线的;影响城市道路空间、绿化、交通标志、城市安防探头、行人通行的;尺寸、规格、数量、形式等与城市环境不相协调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空置、陈旧、破损、制作质量低劣、显亮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沿街商铺门、柱、窗和台阶上粘贴、包裹宣传广告、布幔的,将进行整改或拆除。

  据了解,麒麟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从今年3月起就开始了前期排查工作,已经将一万多份整改通知书递交给各广告设施业主,要求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标识设置业主及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整改或拆除。目前,曲靖市中心城区有600余块户外广告牌,有2000余块门头标识等广告设施,根据排查情况看,不符合规定的有70%左右,需要整改或拆除的占到了90%,对于逾期不整改或不拆除的,将于2013年5月10日开始,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对于近期要新增设置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和标识的,需要依法报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符合城市规划、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及设置技术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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