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可以拒绝媒体,凤凰城怎能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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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鸡枞 发表于 2010-9-29 12: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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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7日上午10时,湖南省凤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就“少女遭猥亵坠亡案”召开发布会,内容“和前几天的通稿并无两样”。到场的有央视、中国青年报等10多名记者,但提出的问题无一被回答。同时,事件的另一名受害者首度开口,讲述案发时的情形。(9月28日《长江日报》)
  一个花一样的少女来到了同样美丽的凤凰城,原本应该留下一段青春的浪漫,万没想到落入五个色狼的手中,而在这群色狼中,竟然还有身负着保护她们职责的警察。如此人间悲剧、惊天丑闻偏偏就发生在诗一样美丽的凤凰城中,真是对凤凰城的巨大侮辱和亵渎。对于这样一起惨案,负责侦破和善后工作的凤凰警方理当坦然面对社会,特别是绝不袒护自己的涉案人员,认认真真回答记者们的质疑和提问,尽量把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但是现在的发布会却开成了“迷布会”,不仅只把原来的“通稿”重新念了一遍,毫无新的内容,而且对所有到场的记者提问一律不作回答。这是无话可说,还是怕言多必失,抑或是要故意隐瞒甚至要掩盖什么呢?
  这样的记者发布会让人不仅费解,更让人迷惑。而当我们从另一位受害人丽丽口中听到一些情况后,却会发现凤凰警方拒绝回答记者提问不仅另有“苦衷”,更是难以自圆其说。当邱阿红惨案发生后,同为受害人的丽丽也被凤凰警方带到了公安局,当做过笔录后,丽丽竟然被告知,必须支付1万元钱才能走出公安局,而这1万元钱的理由竟是死者是和你丽丽一起回来的,有牵连关系。6个当事人每人要出1万元给死者当安葬费。这样的话语说出来,不仅丽丽和她的家人迷糊了,相信所有读者都会当听错了。同样是受害者,这位受害者的冤屈还没有得到声张,竟然还把其和犯罪嫌疑人归为一类了,这叫什么道理?因为一同到来,一人被害,另一人就要为其掏丧葬费,天下还有这样的逻辑?
  公安局明明是最讲理的地方,现在却最不讲理了。不拿钱丽丽就可能和嫌疑人一样被关,父母在凤凰城东挪西借才借到2000元钱。而就是这钱也并没有落到阿红的亲人手中,警方更拿从丽丽和嫌疑人那得到的6万元钱当成要挟阿红亲人的把柄,公安部门要求先火化再谈赔偿,而所谓的赔偿就是这6万元钱。这样的一种“赔偿方式”真让社会开眼了。
  在嫌疑人中有凤凰本地的警察,因此,在这次发布会中本来就应该回避的凤凰警方拒绝记者提问也许“可以理解”。但是凤凰当地政府却不该沉默。因为这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刑事案件,而是已经牵扯到地方形象政府公信力的问题。处理不好,将会对地方形象造成严重伤害。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只有坦然面对,让一切在阳光下处理解决,公众才能信服。而像这样藏着掖着,只会越捂越糟,追悔莫及。(作者:朱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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