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永远不会告诉你的10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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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老中医

薄荷 发表于 2012-10-28 20:2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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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在辛勤工作的间隙外出度假旅行已经成为了都市人舒缓压力、享受生活的一种主流方式。你只需随意地走入一间街边的旅行社,便会有专业的工作人员热情地为你挑选路线、规划行程。然而,如同本刊前期对于“银保基”以及地产、加盟行业的“揭秘”一样,旅游市场所处的消费领域也同样暗藏 “玄机”,在这些看起来很美的风景与行程背后,也同样隐藏着一些不为普通消费者所知的秘密。

  繁荣背后实存隐忧

  近年来,我国旅游行业发展迅猛。据统计,2011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已达26.4亿人次,比2010年增长13.2%;国内旅游收入达1.93万亿元,增长 23.6%;全国旅游业总收入达2.25万亿元,增长20.8%。有行业研究专家预测,到2015年,我国旅游行业总收入将达2.5万亿元;国内旅游人数将达33亿人次,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的比例更将高达10%以上。在如此巨大的商机驱动之下,大大小小的旅行社也早已随着行业的繁荣“遍地开花”。然而,在旅行社数量不断扩张及旅游行业整体不断繁荣的另一面,却是旅游市场存在的各种乱象。

  事实上,由于旅行社行业的入行门槛较低,许多尚不具备优质服务能力的旅行社或层层挂靠于某些旅行社的小门市部混迹其中,使得整个团队旅游市场鱼龙混杂。而在旅游旺季,市场上甚至会出现许多打着“正规大社”旗号,其实根本不具备任何经营资质的“黑社”。由于缺乏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与资源协调能力,这些实力不足的旅行社往往无法向游客提供基本的服务保障,而“散、小、弱、差”的“黑社”,更是往往因只顾眼前利益而肆意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据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日前发布的2011年全国旅游投诉情况通报显示,2011年全国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受理旅游投诉11060件,比上年增加1118件,同比上升11.25%;在立案调查的 10003案件中,投诉旅行社更是高达6155件,占投诉总数的61.53%。对于绝大多数消费者而言,享受生活、省却吃、住、行、购、娱等出游烦恼的初衷是他们选择“跟团游”的初衷,但一段出发前万般期待的美好旅程,有时在现实中却怎么也“美丽”不起来。

  “馅饼”之中暗藏陷阱

  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让大部分旅游投诉者感觉旅程“美丽”不起来的主要原因,是旅行社在实际旅游过程中无法真实履行事先约定的日程安排及服务标准。这就好比,消费者明明点了“阳春白雪”,旅行社端上来的却是盘烂青椒炒土豆丝;旅行社原本承诺好会精制一碟“翠柳啼红”,游客实际“享用”到的确是地沟油炒出来的辣椒油菜。

  由于旅游行业是一个将行、住、吃、游、购、娱各个环节联为一体综合性产业,为了竞争,旅行社往往会使出浑身解数,在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娱乐、信息等各个环节千方百计地设计出各式诱人“馅饼”,意图吸引消费者的视线。比如,有的商家会经常打出“零团费”、“负团费” 的旗号;某些旅行社也总高举着“特惠赠送”、“买二送一”的“超值”标语。但需要指出的是,旅行社不是公益组织,不可能白白贴钱带消费者去旅行,这些“假馅饼”背后往往藏着“真陷阱”。在与旅行社打交道的过程中,消费者应注意回避以下三大类暗藏陷阱的赚钱歪术:

  第一,价格陷阱。价格一直是商场竞争的手段。近年来,旅行社围绕价格的混战一直没有停止过。一些中小旅行社短期经营的目的性强,没有长远的经营策略与品牌意识,价格战便成为其营销中最重要的“王牌”。但由于价格竞争的有限,无止境的降低价格必然会导致这些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大打折扣。消费者在遭遇类似“零负团费”、“品质特惠”等出团价明显低于或接近成本价的“馅饼”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因为这种“亏本”模式从一开始就意味着猫腻,旅行社必然会从其他地方把钱捞回来,导游也往往会通过带领客人前往大量购物点,迫诱游客大量购物来平衡差价,赚取回扣。

  第二,行程陷阱。许多旅行社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往往会采用“减少游玩时间” 以及不合理的景点安排在行程上构造陷阱。比如一些深受游客喜爱的著名景点经常会被设计为自费项目或被缩短参观时间,而大量对消费者而言游览价值较低,但旅行社能获取高额返利的景点,反而却摇身成了行程表中长时间逗留的主角;又比如部分旅行社往往仅提供重要景区的首道门票,由于大部分景区“第一门票”的含金量大多不高,其结果无疑便是增加自费项目。而旅行社则能在降低参团报价的同时,为自己创造增加收入的机会。综上所述,旅友们在参团报名前,最好先通过网络或其他各类资料对拟赴景点进行一番基本的了解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对不同旅行社的可选行程进行评估。

  第三,合同陷阱。某些信誉不良的旅行社逃避责任往往会对合同中做上一番手脚,将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条款和义务简单化模糊化,对自身的免责条款却则一再强调、夸大。还有的旅行社故意不和游客签订合同,以未盖章的“行程安排表”来代替合同。更有甚者,只向参团者出具一张简单的手写收据,或仅靠部分传真上的简短描述来进行业务操作。由于旅游合同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最为有效的法律凭证,因此游客们在报团缴费时必须要求旅行社出具正式合同,并在合同中详细列出旅游行程与标准、双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主要条款。

  谨慎选择 理性出游

  在拥有了一定的陷阱辨别意识后,消费者又该如何具体选择适合自己的参加的团队游线路呢?

  首先,选择合适的出游时机。每年的旅游旺季,都是旅游投诉的高发期。由于旺季时各热门景区的资源供不应求,旅行社承诺的部分条款容易因此兑现不足。其次,旺季专职导游容易出现短缺,有关兼职导游甚至“黑导游”的旅游服务投诉也会在此时达到高峰。事实上,任何旅游产品的成本主要都由交通费、食宿费、景点门票、娱乐活动和导游服务构成。而其中,住宿费及交通费的成本会随季节发生波动,同线的旅游产品在淡旺季的差价基本能达到30%~40%。如果时间条件允许,消费者可避开旅游旺季,或在旅游旺季避开热门线路,如此不仅可以享受更好的服务,也能有效节省旅行支出。

  其次,选择口碑良好的旅行社报名。由于旅游消费是一种甲乙双方信息不对称的交易行为,旅游者出发前,一般根本无法完全判断旅游产品的服务质量究竟如何,如果在不具备经营资格的旅行社报名,如果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游客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市民在选择旅行社时,需特别注意选择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齐全”且口碑良好的正规旅行社报名。这些信誉优良的旅行社一般都较为重视企业形象,会对自身产品质量进行较为严格的把关,服务质量通常比较有保证。此外,即使出现旅游质量问题,消费者的诉求也更容易得到妥善处理。

  第三,选择优质的路线出行。除了极个别的特殊线路,市面上一般都会有多家旅行社在同一时段提供目的地一致的相似线路。消费者在确定旅游目的地后,可就拟将选择的近似路线进行综合比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首先应观察各路线用于实际游玩的时间与其他时间的比例,其次可就各路线包含的景点及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进行分析,然后再辅自身的心理需求、消费水平、闲暇时间及身体状况做出适合的最终判断。

  在完成上述简要陷阱描述及参团建议的基础上,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为您揭开那些隐藏在旅游市场中的行业秘密,助您在省却吃、住、行、购、娱等出游烦恼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遭遇的不愉快。

  壹 广告价格噱头居多

  案例:

  “广告上看到的价格都是噱头,等到正真要签合同的时候,花头经就样样都出来了。”提起全家不久前参加的某旅行社“美国东海岸10日全景之旅”的孙女士颇感无奈。

  两个多月前,孙女士在某报刊上发现了某旅行社刊登的超值境外游广告。根据广告介绍,从上海出发的两条“美东”游线路正在限量特价,其中超值A线路报价为人民币13999元,B线路报价为18999元。由于正想和丈夫一起乘暑假带女儿到美国游玩加之怕错过“超值限量”的机会,孙女士与丈夫商量后当即决定前往报名。

  在旅行社,孙女士被热情地告知13999元的A路线已经被抢购一空,B线也仅剩最后4个优惠名额。孙女士在接待小姐“幸运”、“超值” 等一番“花好稻好”的游说下立即拍板定预定了3个B线名额。但当孙女士第二天与丈夫兴冲冲赶往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被告知,除广告约定的18999元外,每人还需额外缴纳900元签证服务费、200元燃油税及机场建设费、180元人身意外保险费,900元地接小费等总计约3000余元的“补充款”,单人实际支付总价为22098元/人。对此,接待小姐坚称是“行内惯例”,任何旅行社的报价均不含“补充”项目,路线总价相比其他旅行社仍然“超值”。最后,孙小姐的丈夫在工作人员的花言巧语下支付了所有旅行款。事后,夫妇俩从另一个同期赴美旅行的朋友处了解到,他们所参与的非特惠“美东12日游”普通团总价也仅为 19888元,本以为“抢到名额,占了便宜”的夫妇俩暗自后悔不已。

 分析:

  以“特惠价” “超值价”等较低广告报价吸引游客上门,可谓是旅行社广告的一个特点。事实上,旅游广告单上那些看似实惠诱人的报价往往只是包含最基本的交通住宿费用的 “裸价”,这种所谓的低价有着多种“不含”,如不含旅游局规定必须为消费者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费、不含机场接送费、不含用餐费用等等。当游客前来报名签订合同时,接待人员就会以“飞机燃油税”、“机场建设费”、“护照签证工本费”等等各种名义调价。此后再以“行规”、“当地惯例风俗”为由对游客进行各种软磨硬泡,千方百计诱使游客下单。

  而除了这种事后调价,某些特惠报价甚至根本只是旅行社撰出的“诱饵”,等游客上门咨询时,这些低价团队永远 “已经被预定一空”,而接待人员则会熟练地推销另几款行程类似、价格高于广告团的“次超值路线”,而这些路线往往也是“仅剩最后几个名额”。在工作人员有意识的诱导下,陷入“饥饿营销”圈套的游客往往很容易被打动,在没有货比三家的情况下匆忙下单。

  点评:

  一般而言,旅行社的报价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包括交通、食宿、门票等所有费用在内的全包价;另一种则是只包含一部分费用或在某段行程费用的“小包价”。一般很少会有旅行社在广告上注明报价种类,游客在难以分辨的情况下可先通过网络等途径了解相关路线均价,再致电咨询旅行社,明确参团剩余名额以及除广告报价外是否还需缴纳的其他费用,一来可以避免白跑,二来也能做到心里有底。

  贰 “零负、团费”=缩水自费

  案例:

  半年前,林先生偶然看到一则有关“丽江昆明感恩印象游”的广告,根据介绍,这次云南双飞5日游原价4800元,春节后的无利感恩特价仅售880元。由于正好能再多休几天年假,林先生就预定了3个名额,准备和两个同事一起去云南玩玩。到达昆明后,他们被重新安排,组成了一个由4个常州人,5个安徽人以及3个沈阳人组成的小团。第二天正式行程开始后,导游在带领他们草草游览了石林景区,便将他们带至一个只有数间民间建筑的所谓的“民族村”参观游览,同时收取了 280元的门票。到了晚上,导游又以“免费夜游酒吧”为由带着全团乘客坐上小巴,最后却用“不看就把你们留在半路”的威胁逼迫全团每人花费350元看了一场“草台班子”上演的云南歌舞。更让林先生想不到的是,从第三天起,导游变本加厉地开始强迫他们“购买特产”和到玉器店“赌石”。5天的行程结束后,林先生在螺旋藻、银器、茶叶以及精油这些“特产”及其他自费景点上的前后支出共计超过25000元。至于为什么如此拼命消费?林先生坦言除了自己经不住当地人的软磨硬泡外,还担心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胁。

  事后,林先生的太太在整理林先生买回的“特产”时算了一笔账,而结果是所有产品的售价都比市场均价高了50%以上。而林先生提起这次旅游至今仍感到后怕:“赚就让他们赚吧,总算安全回来就好。”

  分析:

  一般而言,在“零负团费”的运行模式下,接团的旅行社只负责输送客源,其非但不按常理向地接社与地接导游任何接待费用,反而以对方支付的“人头费”作为弥补团费的利润。而地接社及导游的支出和利润则完全需要依靠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的返佣来获取。

  在这样的运作压力下,地接方会变着花样缩水游客的正常游览行程,以此省下时间将消费者带往“有合作”且价格虚高的自费景点及购物点,诱迫游客在其中长时间游玩、观赏表演或购买各种昂贵的珠宝“特产”,从中收取回扣牟利。部分旅行社由于害怕同城出发的游客会形成合力抵制,甚至还会将来自不同地域的团队拆散重组,以此迫使消费者在势单力薄的情况下认了“哑巴亏”。

  点评:

  由于“零负团费”对于整个旅游产业链的巨大危害,从2009年5月起,新版《旅行社条例》中已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并有责任在合同中注明“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和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而消费者在注重通过合同保障在自身权益外,也要跳出只求价格低、不顾旅行质量的误区,从多角度来衡量旅行社,千万不要因为贪图价格便宜而选择服务质量难以保障的旅行社及旅行路线。

  叁 “品质团”未必真有“品质”

  案例:

  国庆长假留给李先生的是深深的懊悔,原本一家人想要进行一段悠闲、舒适的旅途,可事实却是劳累不堪,甚至一天连续光顾6家购物店,被导游逼迫购物6000多元。

  “就因为想要好好放松一下,我们才会报名参加 品质团 的,可没想到,住是住在偏远的旅馆,还被导游逼迫购物,完全没有品质!”李先生介绍说,他早前就计划着和家人利用国庆长假到云南旅行,在比较了很多旅行社行程后,最终报名参加了一个“品质团”,其承诺的是不强制购物、住三星级以上酒店。

  9月30日,李先生一家从天津飞往昆明,一落地,当地旅行社就把他们和来自北京、山东、四川、辽宁的游客集合在一起用大巴送到住所。让他大跌眼镜的是,入住的并非三星级酒店,而是地处偏远的一家汽车零配件城内的旅馆。接下来的几个晚上,李先生和家人也都没有享受到三星级以上酒店的待遇,而都是在偏远位置、设施极差的招待所中入住的。

  让他更为郁闷的是,10月4日,当地导游带领他们进入购物点,前后共6家,分别是螺旋藻店、翡翠店、精油店、银器店、茶叶店、鲜花店,足足花去一天时间。“我们到店里后,导游会逐一跟踪游客购物,如果你不买东西,他还会提醒你赶快购买。”李先生说,返回车上后,这名导游要求游客上交购物小票并公布每一个家庭的购物金额。38位游客中只有一个家庭没有购物,导游除了对其讽刺外,还声称这个家庭已经被列入云南旅游(002059,股吧)“黑名单”,禁止再次进入云南旅游。

  在导游的压力下,李先生和爱人花费了6000多元购买螺旋藻、茶叶、银器等。“什么不强制购物、什么三星级以上酒店住宿,什么 品质团 ,都是假的!”此行让李先生失望无比。

  分析:

  “品质团”是近年来旅游市场出现的一个新名词,用以代表让游客专心游玩、吃住舒服的团队游。在行程相近的情况下,“品质团”的团费往往会比经济团高出一些,旅行社的解释是,“品质团”住得更好、吃得更好、也免去指定购物的行程。

  但实际上,在旅游业界“品质”一词很难有个统一的标准。当看到越来越多消费者被“品质团”吸引时,一些不良旅行社也打出这一口号来欺骗消费者。尽管收取了更高的团费,但提供的服务与经济团别无差异,甚至吃住不达标、仍然安排大量购物,浪费游客时间、金钱。

  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先生的遭遇是因为旅行社为了节省成本,将散客卖给了云南当地旅行社,不论游客在所在城市报名缴费多少,均按极普通的散客标准组团,根本不给相应品质团的待遇。而造成这一结果还有个原因就是合同书极其含糊,空有品质口号,而无品质之实。

  点评:

  “品质团”是个很含糊的概念,怎样算有品质,怎样不算并无标准,大家在比较时,不应只看重这几个字,而应注重具体的旅游行程。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消费者应该将每天具体的行程、会游览哪些景点、游览时间有多长、是否包含购物场所、是否包含自费项目、住宿标准等与切身利益有关的事情一一弄清,白纸黑字反映在合同中,不然,就算遇到了李先生这样的遭遇,若无法证明其实际行程与合同有出入,也难以维护权益,很可能投诉无门.

 肆 包机不等于直飞

  案例:

  周小姐是个地道的浮浅迷。不久前她和自己的几个闺蜜一起随团前往苏梅岛,参加海岛浮浅之旅。考虑到其中一个好友身体较弱,不适于太过劳累。周小姐因此特地选择了行程表上注明“豪华包机飞往目的地”的“苏梅豪华团”。

  但当苏小姐在出发当日拿到旅行社的“包机”票后,她却惊讶地发现航班的目的地并非她心中以为的“苏梅岛国际机场”,而是泰国素叻他尼(万伦)机场。登机后,苏小姐一行又得知机上除了两个“苏梅团”外,竟然还有一个该旅行社组织的“普吉团”,而“普吉团”的团友同样也是拿到机票后才知道他们的降落地不是“普吉岛国际机场”。最终,苏小姐和团友们在“包机”抵达万伦机场后,又经历了超过4小时的车船颠簸才到达苏梅岛,而此时,全团的游客都已经非常疲惫。

  等到回程,所谓的“包机”也是同样是一番车船折腾。回程的航班上,苏小姐又与原来的“普吉团”不期而遇。交流下来,她们得知“普吉团”也是从目的地乘坐了近 5小时大巴才赶到起飞机场。“苏小姐只能感叹:“这样的包机,完全与我们当时参团的初衷背道而驰。如此豪华,真是苦不堪言。”

  分析:

  如今许多旅行社推出的豪华团都打着“豪华包机”的旗号,但在行程表及合同中往往只大略地标注航空公司或飞机型号,回避具体的到达机场及起飞时间。如果消费者们单纯地将“包机”这一表述从字面上理解为“单架飞机将单团乘客从出发城市直航接往旅行目的地”,那么,就有可能犯下“自以为是”的错误。

  事实上,由于交通成本在整个发团成本中占有较高的比重,部分旅行社往往会出于成本考虑而将“包机”的飞行目的地定为一个临近的中转机场,然后再安排同社几个团的游客从机场换成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前往各自真正的旅游目的地。虽然减少了开支,却变相降低了旅行的舒适度及游玩时间。

  此外,还有部分 “包机”被旅行社专门设计成了“红眼”航班,原因是折价的机车船票通常都在早上或晚上。但这也造成了游客在出完团回来后有关出团天数不足抱怨。因为如果出发时间被定在晚上,到达的时间又是清晨,扣除头尾两天,一个名义上的5日游在这番“晚出早归”的安排下,真正有效的游玩时间便仅仅只剩下3天。

  点评:

  交通的舒适度决定着出游舒适度的,尤其是出境游或长线旅游,航班时刻的早晚、中转联程也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旅行质量及团队报价。因此,游客应就航班号、起降机场、航行时间以及飞机型号等细节对“包机”进行具体了解。

  在航班起降时间的选择上,消费者一般应尽量避免选择乘坐“红眼”航班。此外,如选择“过早”(起飞时间早于7:00)或“过晚”(抵达目的地超过 23:00)航班也可能带来额外支出,因为在这样的航班安排下,当出游者前往机场或从机场返回时,机场大巴、地铁等公共交通基本还未开始营运或已经收班,消费者往往只能选择“打的”。一般来说,最适合旅游的航班应该是“上午出发,傍晚到达”,这样的安排既能保证充足的旅游时间,又不至于太过劳累。

  伍 临行改签“被贵宾”

  案例:

  刘小姐在一家公关公司工作,平日工作繁忙,需要经常出差。今年3月,刚结束一个项目推广的她无意间公司附近的某间小型旅行社看到一则关于“香港海洋公园+香港迪士尼欢乐游”的特价消息。接待人员告诉刘小姐,由于3月份中国香港地区正处于旅游淡季,因此机票和酒店的优惠很大,社内现在主推的4日游报团价仅需 1780元,还包含一日在迪士尼乐园园内酒店的住宿。由于觉得该产品的性价比较高,刘小姐当即决定带儿子赴港享受一番难得的亲子时光。

  然而,就在出发的倒数第二天的晚上9点,刘小姐却接到旅行社由于人数不够不能成团的通知。已经处理好公司事务及自己与儿子的大小行李准备的刘小姐被告知其有两个选择,要么是补780元的差价参加与之原报名团行程相似,但硬件更为舒适“贵宾团”,要么就是拿退款。由于再找其他同期出发的旅行社时间太紧,加之儿子对迪士尼乐园的园内住宿满心期待,刘小姐只能被迫选择“升级”,补交差价。

  事后再回忆起这次“贵宾游”,刘小姐觉得自己很有可能是上了这家小旅行社的当:“其实升级后的所谓VIP线路和之前我报名的普通路线根本就没有差别,就是价格贵了!”

  分析:

  据记者了解,刘小姐的遭遇看似“突发”,但在业内却不算个案。先以低价吸引消费者签订旅行合同,等到游客报上名、请过假、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且来不及更换其他旅行社的“出发倒计时”阶段,再告诉游客组不成团,迫诱游客改签价格昂贵的“升级贵宾路线”已经成为了部分不良旅行社的惯用伎俩。

  这些旅行社往往会在与消费者首次签订的旅行合中加入“此团为特价团,如人数不够无法成团,我社将提前告知并提前通知客人改线、改团,不作其他赔偿”的约定条款。由于这个表述乍看之下似乎还算合理,消费者往往也不会深究。但如果仔细推敲,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条款完全没有在具体成团人数、何时提前告知约定等重要问题上做出承诺。事实上,无论报名人数有多少,这些所谓“特价团”都不会顺利成行。旅行社会在临出发的最后一两天通知游客不能成团,推荐他们改签行程相似的“升级线路”。由于消费者在此时基本已经做好了各项出游准备,又不具备慢慢挑选或改签其他旅行社的时间,大部分游客往往只能勉强接受“升级”。而即使有小部分游客选择退团,对旅行社而言也不会构成经济上的任何其它损失,低成本的“合法”骗局让许多不良旅行社乐此不疲。

  当然,部分因“人数不足”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临行不能成团也可能是旅行社真实情况的无奈之举。消费者在淡季出行及选择冷门线路出游时也需要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如有可能,最好再制定一套预备方案。

  点评: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临行不能成团总是件让人愉快不起来的烦心事。若想尽可能地降低扫兴风险,市民在出游时应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旅行社。相比鱼龙混杂的小社、黑社,正规旅行社一般都注重企业形象,不会有预谋地策划升级陷阱,客源和服务也更有保证,临行不能成团的概率较低。

  此外,消费者也应与旅行社就不能成团的可能性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包括应提前通知的具体天数及相关的违约责任的索赔标准,为自己在时间的安排上赢得更多的主动性。

  陆 食宿标准以次充好

  案例:

  今年双节的8日长假让许多忙碌的都市人愉快地度过了一个悠长的小假期。然而,刚和父母结束某旅行社“海南6日阳光游”回到上海的杜先生却一点都“阳光”不起来。旅行社以次充好的食宿标准让原本想让父母好好享受一回的他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杜先生告诉记者,由于10月3日恰逢父亲的生日,他便想以利用假期陪父母旅行的方式尽尽孝心。考虑到父母年纪较大不宜劳累,杜先生最终选择了某旅行社标榜 “全程指定星级海景房”的海南休闲游项目。而杜先生在众多旅行团中选择这条路线的原因就是想让父母在五星级的高档海景房中体验一番海边休闲度假的乐趣。

  然而,当杜先生与父母兴冲冲到达所谓旅行社的“指定海景房”时却彻底“懵”了,因为眼前的景色非但不是他们预想中“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惬意场景,屋内设施还非常陈旧,不仅是墙面壁纸出现部分脱落的现象,卫浴设备上也隐约泛着斑斑锈迹,完全没有一点星级酒店的“范”。而就餐时,十人一桌的“大锅饭”别说完全没有海南海鲜特产的影子,连肉末也只有零星几点,吃不饱更谈不上什么美味了,很多参团的青壮年都是靠着自带食物和餐后的馒头充饥。但当杜先生与团友们因此向导游交涉时,对方却十分熟练地推脱说盘子的数量完全是按照合同“十菜一汤”的数量标准,至于“海景房”,只要杜先生“把头伸出窗外从斜角远眺还是能从前楼的夹缝中看见一点海水的。”面对这样的解释,杜先生只觉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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