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之规定,将在G248国道启用2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超速、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进行处罚。现将我区道路上新增设的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向社会公告。
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16日
来源丨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丨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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