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防范化解全市摩托车、三轮车交通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二、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治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整治车型:二、三轮载客(货)摩托车及三轮汽车。三、整治重点:违法载人、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四、整治区域:城市道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请广大二、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曲靖市公安局
2024年5月18日
来源 |曲靖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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