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落实失业保险惠企政策,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受理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申领条件、享受范围、发放标准继续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5号)规定执行。
请符合条件的还未申领过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企业,在2024年3月31日前尽快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补助条件:企业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
补助标准:企业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
同一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青年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补助。已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被招用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名单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