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大对住房刚需群体的支持力度,继全市推行“商转公”业务后,再出惠民贷款新举措,切实体现住房公积金的普惠性、公平性。
一是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异地参缴人员购房贷款限额。夫妻双方参缴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80万元;一方参缴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二是延长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期限。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的期限,男性由不超过55周岁调整至不超过65周岁,女性由不超过50周岁调整至不超过60周岁。
三是缩短提取后申请贷款间隔期。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或抵扣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间隔1个月即可申请贷款。间隔期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为1个月,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房的频次和力度。
四是扩大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人员范围。特定情况下,贷款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以外的其他人员也可以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为他人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下一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形式、深化服务内容,聚焦职工“急难愁盼”,推动更多惠民新政落地见效,助力曲靖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