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元:
按照《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治理法子》的规定,现将曲靖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高低限有关事项告诉以下:
一、缴存比例
2023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标准履行。
二、月缴存额上限
(一)根据曲靖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曲靖市城镇非私营单元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8404元,审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5212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050元。
(二)曲靖市灵活失业职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依照5%履行,月缴存基数调剂为8404元,月缴存额为840元,尚未缴存月份均依照此标准履行。
三、月缴存额下限
按照《曲靖市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剂最低人为标准的告诉》(曲人社﹝2022﹞39号)精神,审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和月缴存额下限为:
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经开区和宣威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50元,缴存比例下限为5%,月缴存额下限为176元;其他各县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00元,缴存比例下限为5%,月缴存额下限为160元。
四、相关事项
各缴存单元应严酷履行缴存基数高低限规定,并将肯定的月缴存额奉告职工本人,按要求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实在保护职工正当权益。
五、本告诉自觉文之日起履行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