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日,曲靖市麒麟区群众法院审结了曲靖市首例构造未成年人停止违反治安治理活动罪案件,五名被告人别离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个月不等,并惩罚金群众币一万元至三千元不等。
根基案情:
2021年,李某、刘某、王某、汤某、吴某5人,经过在58同城、BOSS直聘、微信朋友圈及线下找年轻女性加微信等方式,以招聘职员到外地高薪失业为由公布招聘信息,并在明知受聘职员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前后构造放置多名未成年女性到曲靖市及湖北省等地一些文娱场所停止有偿随侍,从中抽成获利。
/ / /
法院以为:
麒麟区群众法院经审理后以为,被告人李某、刘某、王某、汤某、吴某构造多名未成年人到文娱场所停止有偿随侍,其行为已组成构造未成年人停止违反治安治理活动罪,且情节严重。
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
近年来,一些犯警份子自擅自利,操纵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健全、明辨是非才能衰等弱点和急于追求兼职获得好处、涉世未深贪小廉价的投机心理,经过聊天软件、网站或间接冒充熟人向未成年人群体实施欺骗,甚至构造未成年人处置投机性违法活动,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风险了社会治理次序。对该类行为,麒麟区群众法院将安身审判职能,从严冲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
麒麟法院再次提醒广大未成年人们,对于收集结交应连结谨慎态度,不要轻信陌生人所说的能带你赢利的假话,也不要为陌生网友供给转账、倒钱、售卖银行卡的帮助,特别是不能出售、出租自己和家人的手机卡、银行卡、交际账号、付出码,避免被犯警份子操纵。
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增强对未成年人代价指导教育,正确指引、帮助他们在长大阶段塑造正确的天下观、代价观、人生观。
法条链接:
构造未成年人停止违反治安治理活动罪是指构造未成年人停止偷盗、欺骗、掠取、巧取豪夺等违反治安治理活动的行为。
《中华群众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
构造未成年人停止偷盗、欺骗、掠取、巧取豪夺等违反治安治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大概拘役,并惩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来历:曲靖市麒麟区群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