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居民消费价格月度调查数据显示:2月,曲靖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2%,涨幅较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环比由升转降,下降0.1%。
CPI同比涨幅略高于全国、全省2月份,CPI同比上涨 1.2%,涨幅高于全国0.2个百分点、全省0.1个百分点。从全省16个州(市)CPI涨幅由高到低排序看,曲靖市位居第8位。与周边州(市)相比,涨幅分别低于昆明市0.3个百分点、玉溪市0.6个百分点,与红河、昭通涨幅一致。
八大类商品和服务同比价格均上涨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个大类来看,同比价格呈“八涨”,食品烟酒价格上涨1.9%,衣着价格上涨1.0%,居住价格上涨0.5%,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4%,交通通信价格上涨0.6%,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2%,医疗保健价格上涨2.4%,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9%。
节日效应消退,食品价格回落食品同比价格上涨3.0%,节日效应消退,涨幅较上月回落4.4个百分点。其中,鲜菜、猪肉价格涨幅回落明显,分别上涨0.8%、9.4%,涨幅分别较上月回落7.8、17.6个百分点。薯类、食用油、禽肉类、干鲜瓜果类同比分别上涨15.5%、5.7%、3.0%、2.9%,涨幅分别较上月回落0.8、8.8、2.7、5.1个百分点。
非食品价格同比涨幅平稳2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9%,拉动CPI同比上涨约0.73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品价格同比上涨0.9%,受国际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清洁用纸、化妆品、家用纺织品价格分别上涨9.9%、4.3%、0.5%。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0%,拉动CPI同比上涨约0.37个百分点,飞机票、学前教育、电影及演出票、车辆使用费、装潢维修费价格分别上涨23.1%、14.3%、7.6%、5.2%、4.9%。
来源: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 综合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