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目前已完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编制了《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并组织开展技术审查,形成了专家审查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 “第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后,应当依法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点击链接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FAXVFZXQUSO1HUoQ1wE-w
提取码:5dul)。
公开时间:2022年11月29日起,2022年12月12日止。
意见反馈途径:陈科长 13887420903。
曲靖众一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