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学校喊你“自愿”买教辅
因为花不了多少钱,你可能就买了
“拥抱”智慧课堂后
有些学校被曝让学生购买平板电脑的事
也说是“自愿”
但这是几千上万元的事
你说是买还是不买?
最近,云南曲靖有个网友
就因为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到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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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留言板上,网友投诉页面截图
网友的诉求归纳起来有三点:
学校名义上不强迫,但不买会被调班
增加家长经济负担和学生视力负担
平板价格比其他学校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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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反映曲靖一中分校沾益清源学校收费问题
尊敬的李市长:
最近学校通知高一的新生
每人交6000元钱购买平板,什么开展智慧课堂。
名义上不强迫。但是实际如果不购买就将被调班,从好的班级调到不好的班级,为此大部分的学生家长大为不满,但又无可奈何。学校这样做既增加家长的经济负担,又增加学生的眼睛负担。同为一中分校的
麒麟学校也叫买平板,只出3000,不同学校购买价却不同。望人民的父母官过问,关注下谢谢!
10月28日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
对此给出官方回复:
校方不参与收费
价格问题,校方不知情
调班没有好坏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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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曲靖市市长的留言收悉,沾益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对曲靖一中清源学校进行调查,学校反馈情况如下:学校开展智慧课堂,是为了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效率,更好地辅助教学工作的开展,有助于学生的课后自主学习。开展智慧课堂是与曲靖一中教育集团教学同步,清源学校使用的产品、服务提供商和麒麟学校是同一家公司,为睿易教育公司。该公司提供给清源学校学生的全套方案(价格、技术、设备、维护)和麒麟学校一致。智慧课堂的费用收取由睿易教育公司到校宣传后,与家长协商后直接收取,家长将费用直接汇入睿易教育公司账户,
学校方面未参与任何费用的收取。家长反映清源学校三年收6000元平板费和服务费,而麒麟学校只收3000元,
因学校不参与相关费用的协商和收取,学校对这一情况并不清楚,如果家长觉得价格不合理,可以与睿易教育公司协商退货。
智慧课堂为自愿选择,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原则上班上自愿申报的人数达到80%以上,方可在班上推行使用。在校学生一共31个班,只有高一4个班学生自愿购买使用,不存在强迫购买之说。清源学校班级并无好坏之分,A层和B层次教师搭配一样,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接受教育,清源学校实行分层教学,分为两个层次,A层次共有4个班级、B层次共有9个班级。因为每个层次都有不使用平板的班级,A层次中使用平板人数达80%以上将推行使用,
未申请使用学生由学校组织转到A层次中未推行使用的班级,未推行使用平板的班级如有学生自愿申报,将转到A层次使用平板的班级,B层次也一样。高一1、2、3、9班使用,共计219人,其中1、2、3班为A层次班级,9班为B层次班级。不存在从好的班级调到不好的班级的做法。
感谢您对沾益区教育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23日
此事也吸引了
一些网友的围观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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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在当事网友投诉之前的2020年8月
教育部等五部门才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文件明确,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
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国务院督查组走访督查:
部分学校变相强制学生买平板,相关部门不履职
同样在近期
国务院督察组才对部分学校
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进行督查
据央视焦点访谈微信公众号10月21日报道,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浙江嘉兴有一些学生家长反映当地部分学校以“智慧课堂”、“教育信息化”等名义,向家长推荐平板电脑,并以“上课要用”、“布置作业”等理由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对此,记者跟随国务院第六督查组前往当地进行调查。
记者调查发现,开学时,嘉兴市实验初级中学就向初一新生家长发放《“pad互动教学实验班”告家长书》,宣传实验班能实现对教学资源、教学数据、学习数据的高效整合和分析利用。
学校以是否购买包括平板电脑在内的“平板教学”系统为标准来分班,买了的同学会被分进平板互动教学实验班,没买的同学就被分到普通班。
督查人员在当地走访督查发现,自2014年至今,嘉兴全市127所初中学校已有53所学校开展“平板教学”,截至10月14日,全市已有22000多名初中生参加。以人均购买平板电脑硬件设备3000元计算,加上捆绑销售的教辅软件和流量包,
当地参加平板教学的初中生共花了1.1亿元左右。
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六督查组成员胡巍表示,学校要求家长购买指定平板和教辅软件,
违背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中关于学校不得强制或者暗示购买指定教辅软件或资料等的要求。
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六督查组成员还说:“
当地学校打着教育信息化的名义,行变相推销平板电脑之实,校企合作不规范、不透明,违规按平板教学分班,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平板电脑、收取教辅软件服务费,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的同时,要加强信息化终端设备及软件管理,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机制。那么,嘉兴市教育行政部门又是如何看待、监管所辖学校出现的这些问题呢?
对此,浙江嘉兴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主任施维良对督察组表示:“我觉得如果师资不是刻意倾斜的话,这个问题不大,如果明显偏向这两个班,我觉得教育行政部门要适当干预一些,如果分班面上比较平均,相对实验起点一致,教学教无定法。我相信这些学校不会野蛮粗暴,家长自愿的。”
不过,家长们却并不认同这样的说法。“他说家长自愿,我都投诉到教育局了还要说我自愿?现在社会谁家没有平板电脑,自己家平板电脑放在那儿睡觉,还要买平板电脑来用?很不合理。”有学生家长说。
经督查组调查认为,嘉兴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打着教学信息化名头,简单认定“学校未强制家长购买平板”,以“家长自愿”、“家长与公司的市场行为”等为借口置身事外,不履职、不作为,导致有关问题未能及时解决。
对此,光明日报评论称,教育信息化本是改进教育方式、提升教学效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但一些地方通过所谓“校企合作”的方式,指定家长购买相关平板电脑,
看似是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手段,实则是一种强迫性交易。到底是为了推动教育信息化,还是学校通过数字设备采购牟取私利,都值得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