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不起组织,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站在庭上受审的冯建平真诚忏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作出深刻检讨和反思。
检察机关认为,案发后,冯建平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极力配合,主动退赔赃款,建议酌情从轻处罚。
冯建平系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原处长,在担任处长期间,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申办驾校、争取客运线路经营权等方面提供帮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人民币100万元。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重拳反腐、惩贪去恶的情况下,冯建平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怀着在“最后一班岗”捞上一把的贪念,将处长的权力发挥到极致。
独揽大权他开始琢磨以权生钱之道
2012年底,冯建平离开麒麟区越州镇镇长的岗位,被调到曲靖市运政处当处长。在他的主持工作下,全市驾校市场日趋火爆,很多人因此盯上了冯建平手中的权力。麒麟区行程驾校负责人熊某就是其中之一。
2013年5月的一天,熊某再次来到冯建平的办公室,三邀三请后,冯建平最终同意了熊某的邀请,两人一同来到熊某开设的某饭店内用餐。
贵人驾到,熊某拿出最好的饭菜笑迎座上客,吃饱喝足后,冯建平满意地离开,熊某赶紧起身送行。冯建平发动车子时,熊某将事先用报纸包好的5万元现金放进了车辆的副驾驶室,并说“请处长把我申办驾校的手续批一下!”
“我会尽量办理。”冯建平朝他一笑,便开车离去。
看到冯建平收下“纸包”,且面带笑容地回话,熊某知道,应该有戏。果然,10多天后,他顺利拿到了《道路运输经营准建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他迅速购买了40辆捷达车作为教练车,开始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熊某想方设法给冯建平送钱是有原因的。之前,熊某多方“活动”,欲在麒麟区越州工业园区申办一家驾校,但他开办驾校的越州镇横大路的国营良种场不属于工业园范围,根本不符合申办条件。
然而,在冯建平召开处长会议、“专门研究”后,熊某顺利申报了计划,并通过区、市、省运政部门的审核以及验收,最终在审批后顺利开业。
这次饭局是冯建平当上处长后捞到的“第一桶金”,看到“挣钱”如此轻松,冯建平琢磨着,如何长期利用手中权力操纵集体决议,让处长会议发挥作用,将权力转化成财路。他深谙,只要握紧手中的处长大权,用好新办驾校“出口关”和“准生证”的发放权,就能打通一条财路。
而此时,冯建平仅上任半年。
违规批建 收受当事人送来的“好处费”
2016年春节前,罗平县齐星驾校负责人李某某给冯建平送来了罗平土特产菜子油和蜂蜜,同时还送来一个黑色的袋子,里面装有20万元。
“你怎么拿那么多?”冯建平将装有20万元现金的袋子还给了李某某。
李某某从袋子里拿出10万元后,又将袋子递给了冯建平,冯建平接过袋子,开车离开。
2017年春节前,李某某再次来到冯建平居住小区的门口,给冯建平送来过年大礼。两人吃过饭后,李某某将事先准备好的土特产和装有30万元现金的袋子放在冯建平驾驶车辆的后备厢里,便各自回家了。
李某某为何要给冯建平送钱?还连送两次?背后藏着怎样的交易?
2014年8月25日,冯建平召集处里开处长办公会。会上,冯建平开门见山地提出,以下新申办驾校要作为计划数上报:沾益玉林驾校、富源顺达驾校、宣威宏达驾校、麒麟区精诚驾校等,李某某申办的罗平齐星驾校也在其中。
和之前几次处长会议一样,其他参会人员对新申办驾校的申请人、申请人是否具备办站条件等信息一概不知。会上,冯建平一人发言后,参会的副处长、相关职能和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发言的机会,然后会议就结束了。而该项工作就以会议的形式这样定了下来。之后,就进入施行阶段。本来用于民主决策的处长会议,变成了冯建平的一言堂。
2014年10月,省运管局审核后,罗平齐星驾校等10多家新申办驾校获批。
但事实上,当时罗平县的驾校或驾驶培训中心已达到饱和状态,而且罗平县的人口规模也达不到再办驾校或驾驶培训中心的条件。李某某多次“活动”后,在冯建平的“帮助”下,当年10月,李某某拿到了曲靖市运政处同意筹建罗平县齐星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的通知书,并于2015年5月筹建完毕,申请县、市、省运政部门验收后正式营业。
滥用职权所有重大事项一人说了算
冯建平担任处长期间,一人独揽手中大权,长期搞“一言堂”,违反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滥用职权,借会议之名达到个人目的,违规决策、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并逐步形成借会议之名,表面形成集体决定,实则为冯建平个人意见的模式。
曲运办[2009]76号文件中的处长办公会会议制度规定,会议由处长主持,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讨论决定业务方面的重大事宜。按照规定,新申办驾校要在曲靖市运政处的计划数内,计划数报经省运管局批准同意形成编制计划,最后在编制计划数内才可以申办新驾校。
而在实际工作中,曲靖市运政处在上报计划数的时候,就带有一定的意向性:要在哪里成立一家驾校、由谁来经营。而且这个意向性的计划数,在召开处长办公会议前,培训管理科的工作人员都不知道,只有在冯建平召开处长办公会时提出来,参会人员才知道。单位最后根据会议决定,上报计划数和相关资料。
该单位一名不具姓名的工作人员透露,每次召开处长会时,只有冯建平一人发言,发言时,他直接告诉参会人员要同意哪几家驾校或培训站的申请,本来是开会讨论研究,最后变成冯建平的“一言堂”,而且没有人敢提出反对意见,都是按冯建平的指示做,开会彻底成了一个形式。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直到报上资料时,才知道这家驾校在哪里办、由谁办,更为夸张的是,有的驾校直到场地建好验收时,业务部门才知道这个驾校的存在。“冯建平组织召开处长办公会的目的,只是为了完善申请程序和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具体业务。”
该名工作人员还透露,递交办理驾校的申请,只要冯建平不同意,就无法受理,业务部门也不敢受理,“就是冯建平一人说了算。”罗平县齐星驾校、越州行程驾校等好几个新增驾校,都是冯建平临时通知业务部门办理的。
多年来,冯建平借会议之名来达到个人目的,为自己敛财开路。这种以会议名义变相操作的做法,完全没有民主可言,会议也只是走走形式而已,参会人员都心知肚明,却没人敢提反对意见。
优厚亲友 为他人拿到客运线经营权
顾某某是曲靖市运政处的一名职工,冯建平很赏识他,同事们都称顾某某为“二管家”。两人之所以同流合污,缘于各有所需。精明能干的顾某某看中的是冯建平手中的权力,而冯建平则利用顾某某之手,达到敛财目的。
2013年,顾某某的朋友熊某某听说曲靖要开通到保山的长途线路,熊某某认为这是一个难得的商机,他知道顾某某与冯建平私交不错,便问顾某某能不能请冯建平打个招呼,让自己跑曲靖到保山这条线路。
顾某某的穿线搭桥没有让他失望,过了10多天,熊某某接到顾某某的电话,说冯建平已给曲靖交通集团打过招呼,可以让他跑曲靖到保山的客运线路。
成功拿到曲靖到保山的客运线路,意味着打开了一条财路。顾某某和熊某某心里清楚,这得益于冯建平的一个招呼,两人一番合计后,为了以后能获得更多资源,决定给冯建平送去25万元感谢费。
当年8月底的一个晚上,顾某某来到冯建平家门口,顾某某将事先准备好的装着25万元现金的红色塑料袋递给了冯建平,说“处长,我朋友的事情已搞定,我代他来感谢你。”冯建平接过红色的袋子,邀约顾某某进家喝茶。
当年12月的一天,高快客运站通知熊某某,让他交钱准备买车,熊某某交了90万元,之后和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资协议,于2014年1月1日正式跑这条线路。
正如熊某某所料,曲靖至保山客运线路生意火爆,效益不错。当年春节前的一天,顾某某提出,应该再感谢一下冯建平,熊某某表示同意。之后,顾某某带着用红色塑料袋装着的10万元现金来到冯建平家,冯建平爽快地收下了。
这条线路跑了半年多后,精明的熊某某将这条线以160万元的价格转给了其他人,净赚几十万元。
强取豪夺逼迫下级单位改变公车公营性质
熊某某获得曲靖至保山客运线路的经营权,看似冯建平打了一个招呼就轻易获得,实际却是他强取豪夺来的。
2013年8月中旬的一天,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白某某到曲靖市运政处办事情,冯建平借机将白某某叫到办公室,直截了当地说,“你们批下来的保山线路,我有个熟人想来跑,给他跑好了。”运政主管部门一把手发话,白某某不敢有任何意见,急忙回答:“要得,我们就照处长你的意思办吧。”
过了几天,冯建平突然出现在曲靖高快客运站经理詹某某的办公室里。无事不登三宝殿,平时请都请不到的处长,今天却亲自登门拜访,詹某某有点手足无措。同时他也意识到,冯建平是带着目的而来。
“我有一个朋友想来经营这条线路,请你关照一下。”几句客套话过后,冯建平发号施令。
“好的,你放心。”见冯建平专门为曲靖至保山的客运线路经营权一事而来,詹某某不敢有任何迟疑,连声答应。接下来,一切按冯建平的命令执行。
“这条线路一开始是公车公营,但是冯建平打了招呼,直接提出让熊某某和高快客运站合资经营后,我们不得不改变原来的经营模式,按照他的意思采取合资经营。”詹某某说,他们是下级部门,只能按上级部门的命令办事。
事实上,这条线在上报时是按公车公营上报的,也就是公司拥有自主经营权,但是审批下来后,却变成了个人与公司合资经营的模式。“这条线路是州市级线路,要找我们合资的人很多,打招呼的人也很多,如果冯建平不打招呼的话,哪怕是我们最终采取合资经营,也会自行选择和确定合资方。冯建平打招呼后,我们就不能选择别人了。”詹某某说。
运政处是高快客运站的主管部门,管着客运线路的审批、车辆报废更新的审批,以及公司年度的质量信誉考核,直接影响公司的运营,“我们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得罪冯建平,也不敢得罪他,如果关系处理不好,他在客运线路、运营车辆的报废、更新、审批上卡脖子、拖延时间,都会影响我们的运营。”詹某某说,运政部门每年都要对客运公司进行考核,等级是1A至3A,如果打分低,评成1A,他们公司的客运资质就会降级,导致一些跨省班次不能运营。
冯建平利用职务上的权力,步步紧逼,最终让熊某某获得该线路的经营权。
权不为民最终把自己送进监狱
按照规定,运政处职工不可以申办驾校业务。但顾某某为了敛财,想要申办一家新驾校。为此,顾某某多次找冯建平联络感情。
2012年9月,顾某某又一次找到冯建平,考虑到顾某某多次上门,加上两人关系不一般,冯建平只好同意了顾某某的请求。2013年3月,顾某某以朋友马某的名义申办了中致远驾校。2014年7月驾校通过验收。
事实上,中致远驾校的建立并不符合要求,但在冯建平的“帮助”下,最终还是建成了。马某对此心中有数,一直在找机会感谢冯建平。
中致远驾校运营4个月后,2015年1月的一天晚上,顾某某用一个红色塑料袋装着事先准备好的20万元现金来到冯建平家。“处长,这个驾校能够办起来,多亏你帮忙,我替我朋友感谢你!”顾某某再次替朋友前来感谢冯建平,冯建平早已习惯,如约笑纳。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中致远驾校的幕后老板实际是顾某某,因为顾某某是运政处的职工,不可以以他的名字登记成立驾校,所以顾某某以朋友马某的名义申办新驾校,但驾校却是他出资建立的,马某仅参与驾校的具体管理工作,每月领取3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工资。驾校所有财产和收益均是顾某某一人所有。直到2018年7月,顾某某才将中致远驾校转给了马某。但整个过程,冯建平都不知情。
今年4月3日,据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消息,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原处长冯建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17日,曲靖马龙区检察院以冯建平涉嫌犯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马龙区法院于8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人冯建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来源丨云南法制报记者 甘仕恩
编辑丨蔡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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