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宣威市委宣传部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在市区开展《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志愿者宣传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融媒体中心、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区四个街道的100多名志愿者参加活动。
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志愿者领取宣传资料按单位划分区域开展宣传,向市民及街边商户发放《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讲解文明知识,当好《条例》传播的先行者和践行者,倡导市民做文明事、讲文明语、做文明人,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氛围。
市民刘美燕说:“城市是我们的家,我们要争做文明人, 不翻护栏,不乱采花草,共建文明城市,共建美丽宣威。”
《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宣威市将加大对违反《条例》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