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双11”期间加强规范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服务内容,
节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节或镜头,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
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通知要求,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含资讯服务、植入广告、“创意中插”、直播购物、购物短视频等)
内容既要遵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也要符合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相关规定。要认真落实“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导向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将导向管理贯穿到节目制作、审核、播出等各个环节,把好导向关、内容关、人员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