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11月1日正式施行,当天下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创文领导小组副组长杨中华带领市有关单位负责人,走进机关、学校、社区,向广大市民发放《条例》单行本,通过走访、互动等方式宣传《条例》。
在市政府办、市扶贫办、市民宗委,杨中华指出,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全力以赴抓创文,《条例》的实施对文明城市的创建、文明行为的养成有很重要的促进作用。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找差距、抓落实,结合今年政府转变作风和八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要认真学习好《条例》、执行好《条例》,做文明条例宣传员、文明行为执行示范员、文明行为率先垂范员。
在曲靖市第一中学,杨中华表示,希望同学们认真学好《条例》,并把《条例》宣传出去;通过宣传《条例》内容,将文明行为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生中形成倡导文明的良好氛围,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杜绝各种不文明行为。
在麒麟区南宁街道瑞东社区东星小区活动广场,杨中华询问居民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正在广场活动的杨大爷表示:“《条例》出来是好事,以前有的人遛狗不牵着,或者让狗随地大小便,现在《条例》出来了,可以规范这些不文明行为。”随后,杨中华一行入户走访了3户社区居民,杨中华说,《条例》从社区文明、文明饲养宠物、文明出行等方面做了约束,并对当前比较突出、社会普遍关注的不文明行为分别作出规范,大家要做《条例》的传播者、监督者,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守法公民,为曲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贡献。
李婷/文 常文林/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