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切实提高特色小镇的门槛和品质保障。
根据特色小镇考核结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保山市和顺古镇、大理双廊小镇等21个特色小镇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其中,获得2018年奖补的12个特色小镇,每个小镇今年再奖补1亿元,新增奖补的9个特色小镇,每个小镇奖补1.5亿元。省政府对21个“云南省特色小镇”进行命名和授牌。
我省扎实开展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建立了省级、州市级、企业自我冠名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库,实行名单定期报送、动态管理、监测预警等机制;高标准界定特色小镇标准,规范和取缔企业随意把普通项目冠名为特色小镇的行为,禁止不符合特色小镇内涵和标准的项目滥用概念、混淆内涵,禁止把行政建制镇、产业园区和房地产项目等命名为特色小镇;对15个特色小镇进行了“回头看”,对玉溪澄江广龙旅游小镇、沙溪古镇、临沧翁丁葫芦小镇给予黄牌警告,在近期出台的补充通知中,明确将上述3个小镇整改期限由原来的3个月延长至1年,若整改到位,将以省政府名义命名“云南省特色小镇”荣誉称号,若整改不到位,将收回2018年已给予的1.5亿元奖补资金,退出创建名单,并进行全省通报。
下一步,省发展和改革委将根据省政府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现场会精神,按照“彰显特色、打造产业、创新智慧、追求卓越”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持续用力推进,持续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的云南特点、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特色小镇。(记者 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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