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邱华通讯员区鸿雁)曲靖市法院系统综合施策,以多项举措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4年里,全市共有25000多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2016年,曲靖市法院启动“基本解决执行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的,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自动推送给工商、银行、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惩戒,纳入限制高消费系统,限制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
每月汇总一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法院官网、法院公告栏、法院微信公号、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闻发布会等其他方式公布本地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
如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将其失信情况以公函形式通报其所在单位,敦促其依法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处理。
如失信被执行人是企业的,除实施其他常规惩戒外,还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信息适时推送到“信用曲靖”平台,供有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曲靖市对失信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发力,攻坚克难,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效初步显现,它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2016年发布失信名单6802人,2017年发布失信名单6728人,2018年发布失信名单5580人。至10月24日,今年全市法院纳入失信人员6452人,限高9584人,罚款9人共计24.95万元,采取强制搜查措施152次,拘留354人,强制腾房188套,拒执罪14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