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近日联合印发实施《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以下简称《焚烧规划》)。根据《焚烧规划》到2030年底,云南拟投资约125.24亿元,建成32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近年来,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处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有了较大改善,但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以填埋工艺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普遍存在实际使用年限短、选址困难等问题。焚烧发电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对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解决“垃圾围城”“垃圾上山下乡”等突出环境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怎样破解“垃圾围城”困局?
为积极推进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全面提高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焚烧规划》提出:
到202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46%,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50%以上。
到203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60%以上,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70%以上。
根据《焚烧规划》2019年至2030年期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总估算投资约125.24亿元。其中,规划近期项目总投资约 47.84亿元,规划远期项目总投资约77.40亿元。
按照《焚烧规划》,到2020年底,全省拟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4座,预计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9250吨/日、装机规模18.45万千瓦。
到2030年底,全省拟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2座,预计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5450吨/日、装机规模30.15万千瓦。
同时,云南省将还充分考虑地区发展需求和设施规模的提升空间,处理规模兼顾实用性和前瞻性,不鼓励建设处理规模小于300吨/日的焚烧设施。并要求渗滤液处理设施要与垃圾处理设施同步建设,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焚烧发电设施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开展垃圾分类的地区,应配备满足分类品种需求、密封性好、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有效保障地方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运输。
其中,在近期规划项目中,昆明市共有五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异地重建项目、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这两个项目均计划今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