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雪)8月20日,本报“党报热线”栏目报道了经开区(泰丰公园旁)长征路与南小线交叉口桥梁一侧上的石墩被至少取走7个的新闻,新闻报道后引起了经开区建投集团的重视,如今曾经残缺、破损的石墩已在中秋节前全部修复完成。
来到修复完成的桥上记者看到,两侧石栏上的圆形石墩整整齐齐依次排开。建投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修复他们对连接石墩、石栏间的钢筋进行了加粗和加深,除此之外,他们对原有石墩也进行了加固,但如果有人蓄意长期晃动,石墩还是会有再次掉落的可能,所以请各位市民配合管理,别再蓄意破坏,否则将按照城市管理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此记者呼吁各位市民,公共设施是所有曲靖人共有的财产和资源,应该得到大家共同的爱护。记者提醒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破坏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此外,故意毁坏城市公共设施的,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