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被判处缓刑后,宣威市的孙笋(化名)玩起失踪。近日,法院以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为由,裁定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法庭审理查明:2018年1月,孙笋因犯盗窃罪,被富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其住所地宣威市司法局执行。但在执行缓刑期内,孙笋违反“按规定向司法所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按时到司法所书面报告思想活动”的监督管理规定,私自离开规定的活动区域,造成脱管一个月以上。执行机关宣威市司法局遂向法院建议,撤销对孙笋的缓刑。
富源法院经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决中对罪犯孙笋宣告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区鸿雁陈梦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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