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陆良县确保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因地制宜制定县级验收方案,按照村(居)委会自查、乡(镇、街道)验收、县级抽查验收的工作步骤进行。
自6月21日验收工作启动以来,截至目前,各村(居)委会按要求完成了对本级及所辖自然村、村小组共1445个集体经济组织(其中村级138个、组级1307个)的清产核资工作的全面自查;10个乡(镇、街道)均组织人员对所辖行政村(社区)、自然村、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5个验收工作组,按照所辖行政村、有经营性资产的村小组及自然村验收全覆盖,没有经营性资产的自然村、村小组验收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0%的抽查标准进行抽查验收。
徐文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