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带头抗旱保烟苗。
曲靖市紧紧围绕“五好五规范”目标,扎实推进各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今年命名表彰了69个市级规范化模范党支部。按照2018年30%、2019年40%、2020年30%的比例开展达标创建,确保三年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
压实责任
变“被动抓”为“主动抓”
市委把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纳入年度基层组织建设考核指标,纳入县(市、区)党委书记、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纳入“狠抓落实年”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实行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党组书记承包县(市、区)、分管联系部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的“两线”承包责任制,明确承包县(市、区)、分管联系部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情况与承包领导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作为各级党(工)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一票否决”内容。对完不成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任务的党(工)委(党组)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一律不得评为“好”等次,年度考核一律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在各级党内表彰中,先进基层党组织不得从未达标党支部中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得从未达标党支部党务工作者中评选。
健全体系
变“软任务”为“硬指标”
建立定量考核评分体系。分领域制定细化行政村、村小组、社区、居民小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小学校等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考核评分体系。将“五好五规范”为目标任务贯穿于达标创建考核评分体系,分别量化组织规范班子好、管理规范队伍好、机制规范运行好、要素规范保障好、工作规范作用好具体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
建立定性考核评价体系。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支部,农村、社区、中小学校党支部,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支部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党支部等类别,分别制定不同的达标创建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精准考核,变考核评价“一刀切”为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实现精确达标。
务实管用
变“宽松软”为“严紧硬”
强化督促检查,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列入全市组织工作现场观摩会、基础党务暗访督查重要内容。建立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抓村(社区)党建工作制度,把乡(镇、街道)党(工)委委员及其他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关系转到挂点村(社区),负责督促指导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
激发支部活力,在全市开展以争创基层党建红旗村、脱贫攻坚红旗村、产业发展红旗村、人居环境红旗村、文明和谐红旗村为主要内容的红旗村(社区)创建活动,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作为红旗村(社区)创建的基础性指标,凡是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的不能评为红旗村(社区)。由县级党委、政府对每评为1面红旗的村(社区)正职每人每月增发不低于300元奖励,对村(社区)副职每人每月增发不低于200元奖励,对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每人每月增发不低于100元奖励。
以点带面
变“齐步走”为“头雁领”
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扫黑除恶紧密结合起来,对软弱涣散、涉黑涉恶的基层党组织,全部实行挂牌销号整顿。建立县级领导挂点联系、乡镇领导分片包干制,做到领导班子不强、路子不明、矛盾不解、难题不破、面貌不改“五个不撤离”,打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基础。
考核验收突出对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等基础党务和党支部工作开展及整体作用发挥情况,严防台账达标、工作不达标,材料先进、工作滞后等问题。由上一级党组织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对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