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文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曾经调研法院工作,却要面临法律的审判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文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政府原县长陈文波(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文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陈文波利用担任中共师宗县委副书记、师宗县人民政府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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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波,男,汉族,1972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师宗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2019年8月,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陈文波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1992年07月至1994年01月,在曲靖地区富源县竹园乡团委工作;
1994年01月至1996年08月,在曲靖地区富源县委组织部工作;
1996年08月至1997年06月,任曲靖地区富源县委组织部秘书科副科长;
1997年06月至1998年11月,任曲靖地区(市)富源县委组织部干教科科长;
1998年11月至2000年12月,任曲靖市富源县老厂乡党委副书记;
2000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曲靖市富源县雨汪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代理乡长、乡长;
2001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2年10月至2003年01月,在曲靖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工作;
2003年01月至2004年06月,任曲靖市信访局副局长;
2004年06月至2004年07月,在曲靖市政府办工作;
2004年07月至2006年12月,任曲靖市政府办主任科员、秘书五科科长;
2006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曲靖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7年11月至2011年04月,任曲靖市马龙县副县长;
2011年04月至2013年09月,任曲靖市马龙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3年09月至2016年04月,任曲靖市师宗县委副书记;
2016年04月至2016年07月,任曲靖市师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2016年07月,任曲靖市师宗县委副书记、县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8月31日,据云南曲靖市纪委市监委消息:曲靖市师宗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文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提起公诉
2019年8月,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政府原县长陈文波(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文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陈文波利用担任中共师宗县委副书记、师宗县人民政府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