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从大理州纪检监察网获悉,近日,大理州纪委通报了5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一、州就业局局长陈品义对下属企业违法犯罪行为失职失察问题。陈品义在担任州就业局局长期间,履行对下属企业管理监督责任不力,致使劳动服务公司经理李寿春出现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行为,陈品义对李寿春的违法犯罪行为失职失察,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2018年8月,陈品义受到书面诫勉问责。
二、南涧县卫生局原局长罗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罗定在担任南涧县卫生局局长期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南涧县卫生局管理、监督下的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五个医院院长均不同程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医疗器材、医用耗材供应商贿赂的行为。2019年1月,罗定受到通报批评问责。
三、巍山县南诏镇中心校原校长刘忠茂对私设“小金库”不制止、不纠正问题。刘忠茂在担任巍山县南诏镇中心校校长期间,管辖范围内的文笔中学、文华中学套取公用经费私设“小金库”,刘忠茂在明知两所中学私设“小金库”的情况下,对存在问题不制止、不纠正,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2018年1月,刘忠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云龙县漕涧镇纪委原书记张孔寿对违规决策监督不力问题。2013年3月,漕涧镇政府召开镇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以农户危房改造修缮加固项目上报的方式,套取农危改资金6.6万元,用于朝阳路白族民居整治改造工程。张孔寿作为时任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决策,对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疏于监督,工作失职失责。2018年9月,张孔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南涧县南涧镇太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徐丕不履行监督责任等问题。徐丕在担任南涧镇太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期间: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发现太平村太平一组违规收取低保资金用于公益事业的问题,但不制止、不纠正,严重损害群众利益;2015年12月,徐丕参与违规决策,将特困户住新房指标安排给不符合条件的5户农户,损害群众利益。2018年9月,徐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记者 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