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陆良检查指导《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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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9-8-1 11:4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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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特约记者 邓赛 资玛煜)7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云昌率队到陆良县检查指导《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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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云昌一行先后深入到陆良县妇女儿童医院、云南李子园年产7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雲水御邸、陆良县第二人民医院、陆良全民健身中心等项目施工现场,通过实地查看、查阅痕迹资料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陆良县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条例》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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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陆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斌红汇报了陆良对《条例》贯彻实施的情况。自《条例》实施以来,在县人大的监督,县住建部门的牵头负责,县城乡综合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健、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陆良县以规范全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工作主线,进一步创新管理方法,注重源头管理,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有力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检查,董云昌对陆良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陆良县在《条例》贯彻落实上高度重视,做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条例》贯彻落实走在全市前列。董云昌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条例》在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中的作用,把《条例》实施与人居环境提升有效结合,助推陆良创卫;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协调配合,通过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完善机制等方式切实推动《条例》实施;要注意总结,不断完善,进一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对建筑垃圾要加强管理,严管严控;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加强监管、切实整改,从源头上进行管控,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梁培生,曲靖市公益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主任荀顺参加检查并指导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海荣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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