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已在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本报讯(记者李绍波)2018年6月1日,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曲靖市反馈意见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制定了《曲靖市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压实责任,狠抓整改。
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14次,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现场督办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反馈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重点问题事项整改工作42次,调研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重大事项25次;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月调度、督察督办与通报、整改落实考核等整改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整改推进情况、研究存在问题、督察督办工作情况、通报工作进度,落实一项、销号一项;市委、市政府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多管齐下,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4轮现场督导检查;查处了6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案件并进行了信息公开。
2019年4月1日,市人民政府正式向省人民政府报送了《曲靖市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的阶段性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正文与《整改方案》对应,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从回顾问题清单和阐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两个方面,对全市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简要总结。截至2019年6月底,《整改方案》中列出的7个方面37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7项,达到时序进度18项,无尚未启动项,督察期间交办的93件投诉举报件全部办结。第二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从压实整改任务、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机制3个方面表述了全市抓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采取的工作措施,回答了《整改方案》中各项工作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第三部分对照问题清单,推动落实整改。按照《整改方案》中37项具体问题细化后的63个子项,《整改情况》附件详细描述了每一个问题细化后对应的整改事项进展情况。第四部分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
从个别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未有效推进整改,部分问题进度缓慢两个方面的问题出发,围绕整改目标,提出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督查督办、健全机制抓落实、及时公开信息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力度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以回应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为主线,主要体现了3个特点:一是高位推动、领导亲自带头抓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督办领导亲自研究、亲自督办,深入实地调研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对问题整改实行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让每个整改事项的落实都有领导督办,有单位牵头,有责任人具体抓落实。二是《整改情况》与《整改方案》紧密呼应。《整改方案》是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总纲,《整改情况》则体现了整改落实的成效,既全面回应了《整改方案》中7个方面37项具体问题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还不深、落实环境保护要求还有地方不到位、重金属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有待加强、矿山开采带来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在局部区域还比较突出、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管理仍需加强、饮用水水源管理和部分河流污染防治仍需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还有待加强等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整改成效也一一作了回应。三是以问题为导向,以责任落实为抓手,将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针对个别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未有效推进整改,部分问题进度缓慢两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提出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督查督办、健全机制抓落实、及时公开信息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措施,有的放矢,咬定整改目标不放松,全力抓责任落实,促进全市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见实效,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稳定好转。
党的十九大专章论述“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曲靖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在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上下功夫。巩固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成效,加快《整改方案》实施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问题整改,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举一反三、狠抓整改、坚决整改。以整改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化解环境风险,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推进曲靖绿色发展,打响“大珠江源”绿色品牌。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全文已在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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