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近日,宣威市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经侦、特警、东山派出所等警种协同作战,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经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收缴烟叶153140公斤、烟丝20042公斤、设备10台,捣毁非法窝点3个,涉案金额达800万余元。
2018年10月,宣威市公安局在工作中获悉,有一伙外地人从宣威购买烤烟烟叶到外地加工成烟丝后销售,宣威市公安局紧盯案件线索不放,经初查核实后立即从经侦、特警、东山派出所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开展案件侦办。专班民警通过调查走访、蹲点守候等多种侦查措施,一举将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章、陈某仙、尹某聪、陈某宝抓获。
经查,黄某章、陈某仙夫妇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经营许可情况下,于2018年10月在罗平县阿岗镇租用土地及房屋,购买烟叶切丝机、炒锅等设备,雇佣工人从事烟叶非法加工,并以每公斤收取加工费2元的价格,为犯罪嫌疑人尹某聪非法加工烟丝18吨;犯罪嫌疑人尹某聪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经营许可情况下,从附近烟农处大量收购初烤烟叶,送往犯罪嫌疑人黄某章、陈某仙夫妇经营的非法加工点制作成烟丝,通过倒卖烟丝及烟叶获取非法利益。2019年1月11日,专班民警及宣威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马龙区通泉镇大海哨村尹某聪住所当场查获烟包、烟片及散烟共计141043公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章、陈某仙、尹某聪、陈某宝因涉嫌非法经营已移送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我国实行烟草专卖管理制度,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任何个人、单位经营烟草制品必需取得烟草专卖许可,未经许可私自经营烟草制品构成违法甚至触犯刑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7号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吕林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