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各州市实行按病种收费和付费的病种将不少于100种;省本级、昆明市、玉溪市、
曲靖市、保山市、丽江市、楚雄州、大理州将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鼓励各地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
到2020年,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将明显下降。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
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的特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
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
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
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
——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
对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的疾病,原则上实行按病种付费。
逐步将日间手术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建立谈判协商机制,引导适宜技术使用,节约医疗费用,合理确定中西医病种付费标准,并根据临床路径、手术方式及成本变化等因素对病种范围和支付标准进行调整。
——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
省本级、昆明市、玉溪市、曲靖市、保山市、丽江市、楚雄州、大理州8个统筹区开展试点。
试点地区按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复杂程度和实际资源消耗水平等进行病种分组,实现“完善医保付费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提升绩效、控制费用”的目标。
——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付费方式
推进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可从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慢性病入手。
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可采取按床日付费。
同时,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对分级诊疗、家庭医生、医联体建设等各项医改重点工作也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开展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时,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患者向医院转诊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
(二)制定总额控制指标时,要向基层医疗机构、儿童医疗机构等适当倾斜,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和儿童医疗机构发展。
(三)结合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探索对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发挥家庭医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