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 近日,会泽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支某某,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6年7月的一天上午,在会泽县城开建材店的小郑像平常一样开门做生意,其间因有事需离开,便将自己还在充电的一部苹果手机留在店内办公桌抽屉里,半小时后小郑回到店铺,发现手机不翼而飞,办公桌旁却多了半块被咬过的土豆,小郑便立即报警。经刑警提取比对,半块土豆咬痕处擦拭物的生物检材和支某某的血样分型一致,警方遂锁定犯罪嫌疑人为支某某。
支某某,男,现年26岁,家住会泽县金钟街道办事处某村委会,多次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2017年2月13日,支某某被抓获归案,面对科学的鉴定意见,他老老实实交代了自己的作案过程。案发当天,他原本是去小郑的店铺买水管,发现店内没人,便见财起意将手机盗走,高兴之余却将自己吃剩的半块土豆遗留在现场。支某某万万没想到,半块土豆竟暴露了自己,让警方迅速破案,最终让其落入法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诚哉斯言!
张琼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