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日报讯(记者张译文)自去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结合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全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建成10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560.52公里。目前,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92%。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云南督察期间反馈,全省已建成的15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相当一部分存在管网不配套、截污不彻底等问题。结合情况反馈,我市认真抓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十三五”期间,拟投资10.66亿元,建设乡镇污水处理项目103个,新建污水处理规模99200吨/日,新建污水管网539公里,到2020年,力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村庄污水处理项目103个,建设污水处理能力3150吨/日。积极向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同时争取更多的项目在“十三五”期间实施。
完善工作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度《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法确定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建立按污水处理量考核兑现污水处理费机制,提高污水处理费使用效率。
落实工作方案,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严格落实《曲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优先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运行负荷。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现有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水质超标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底,宣威、陆良、师宗、罗平、会泽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受纳水体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的地区,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执行一级A类排放标准,城镇污水逐步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目标。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