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Phone”创始人被前妻逼到自杀,其妻狠毒远超马蓉

[复制链接]

ooK4oo 发表于 2017-9-9 16: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曲靖朋友,赢取金币兑换话费、礼品!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16年最贱的女人马蓉,17年最恶毒的女人翟欣欣!果真是欣欣向蓉!一个女人能为了钱逼自己丈夫到如此地步,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马蓉还能让我想到潘金莲,对于翟欣欣,我实在想不到历史上还有什么女人比她更狠,更恶毒。

b22oOP7c22z2of4k.jpg
m1089r8787x8YimJ.jpg
dCdmrVOHOeV1J1yC.jpg
yQC1Pkv17bkkCb2c.jpg
从聊天记录看,女方可谓有钱有势,能够请到无底线耍流氓的律师,还有公安局的亲戚施压,可谓来头颇大,胃口也不小,离婚协议上不仅要求男方净身出户,还要求支付1000万离婚费用,另外还有340万的欠款凭证。有人说死者苏享茂不是Wephone的创始人吗?离个婚几千万没什么大不了的,虽然苏享茂作为Wephone的创始人,但是Wephone是一个多大的公司我们可以看一下App Sotore中的信息。
cl9rYdoBe89CwCwO.jpg
或许就是因为没注册公司这个软肋,翟欣欣以此威胁,说他的业务属于灰色地带,涉嫌偷税漏税!这可能也正是死者所担心的,翟欣欣不是说说而已,还请了律师,请律师就罢了还是个无赖,不仅告你了,还有后台要整你,这基本就没活路了,让死者看不到希望,因为对方不是那种说说就完了,给了钱就走了的人,对方是要把你掏空,让你一辈子起不来的人,这样的人太可怕,可怕到只能让人通过死亡去逃避。
死者能做的唯一反抗,就是自杀前在App内弹出凶手信息。
aNDuMNnMNP20CDku.jpg
l03aNxu9D3tz9494.jpg
这是死者苏享茂的无奈之举,这是一个程序员写的最后的代码,来告诉世界,世界上有这么一个狠毒的女人。希望App Store不会因为Wephone的停止运营而下架Wephone。让翟欣欣的恶毒如马蓉一般遭人唾弃。
目前中国的法律可能不能对翟欣欣和那位流氓律师定罪,但至少那份离婚协议,应该是无效的,协议书是在违背签字人意愿的情况下被迫签字的!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关注那份离婚协议书,就算不能让翟欣欣等定罪,也不能让他们逍遥的活在这世界上,这样死者岂能安息!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默哀吧!今夜,我们又少了一位开发者!

住12层的我 发表于 2017-9-9 16: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我的话,先找人把这个女的干掉,然后把所有的钱捐给红十字会,然后我去自首。就是坐牢,也绝不能把钱给这贱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die369 发表于 2017-9-9 16: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程序员的悲剧,没死于过劳死,确死于被女人背叛。愿死安息,死后化作荒野中孤独的二叉树,守护那心灵的中'hello world'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飘零V叶子 发表于 2017-9-9 16: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词:世纪佳缘,二婚女。            程序员果然单纯阿!被这个社会套路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住12层的我 发表于 2017-9-9 16: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技术男情商低,这种事不能留深圳或广东的层面谈判,应赶快到北京寻找靠山,灰色行业说你违法就违法,说你合法就合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udie369 发表于 2017-9-9 16: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祝您早日找到一位每天想把你致之死地的妻子然后同床异梦永不分离,你一定会包容她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秦音控 发表于 2017-9-9 16: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也得把女的干掉后在死,同归于尽啊,这么搞自己死了,女的还在逍遥快活,傻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晓雪糕丶 发表于 2017-9-9 16: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7最恶毒的女人翟欣欣,把丈夫逼死了,按照中国法律会受到什么样的制裁?中国古代又有哪些类似的案例?大家顶我上去,让更多人看到,让更多人来回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uguist 发表于 2017-9-9 16: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死都不怕,还怕个坏女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致空空 发表于 2017-9-9 16: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死都不怕,还怕这个如此歹毒的娘们?!死前不拉这娘们垫背,可惜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帖子上天崖 发表于 2017-9-9 16: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纪佳缘的女人,大多这种类型,领教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不帅扔砖头 发表于 2017-9-9 16: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纪佳缘这个要打重点标记,不要在上面找女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苘平果 发表于 2017-9-9 16: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纪佳缘的老板就是抛弃了盲人男友的那个女人利用完男友了甩了人家自己出名儿了弄出这么个婚姻介绍能好点 的了哪儿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庸人无为 发表于 2017-9-9 16: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也不拉垫背的,太傻了,都要死了,应该拉那贱货一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绿营花 发表于 2017-9-9 16: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人应该属于诽谤勒索了吧。会被判刑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___4Ever 发表于 2017-9-9 16: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儿跟王宝强还不一样,他既然说婚前为女方花了几百万,领证前一天知道女方撒谎骗他还有几段婚史还跟她结婚,他不是傻缺他是什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kaka_fish 发表于 2017-9-9 16: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审判,道德谴责都够她喝一壶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柯若茶冷恋薰 发表于 2017-9-9 16: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恶,有史以来女人的恶毒远远超越男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離夢雪 发表于 2017-9-9 16: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死了,财产还是女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经凌可 发表于 2017-9-9 16: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