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7年3月6日至4月5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党组进行了“机动式”巡视。2017年6月10日,中央巡视组向中船重工党组反馈了“机动式”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船重工党组认为,中央巡视组政治水准高、视角准、分析深,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一针见血,令人警醒,中船重工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坚决整改。两个月来,党组始终坚持站在突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听取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中央巡视组要求,把抓实抓好“机动式”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起来,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找准政治定位
(一)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
6月10日,中央“机动式”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后,中船重工党组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研究、领会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部署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上来。中船重工党组深刻认识到,必须把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过程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过程、作为巡视整改的核心和主线,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梳理问题清单、明确责任清单、拟制任务清单等基础上,6月22日,中船重工党组召开中央“机动式”巡视整改动员视频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晓超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央第六巡视组陈瑞萍组长反馈意见要求,就落实“机动式”巡视整改工作再次进行专题动员部署,进一步检视思想差距,深挖思想根源,提升思想境界,统一思想意志,坚决按中央要求抓好巡视整改。
(二)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
中央“机动式”巡视,是对中船重工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中船重工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一次“政治体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反复强调要正确把握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更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对于党的组织来说,所有工作都同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相连,都要全面、准确体现党中央的精神,贯彻中央的大政方针”。中船重工党组深刻认识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地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要求,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主业主责、聚力兴装强军、更好推进改革创新发展的重大契机。中船重工党组必须时时处处以“四个意识”来衡量,不断从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上找差距,真正做到向核心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认同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遵领袖嘱托,听主席号令,始终做到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站在政治的高度来把握、谋划和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有效的办法真抓实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巡视整改任务,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中船重工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三)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行动自觉
中船重工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87至94次会议纪要精神,深刻认识到,抓好“机动式”巡视整改,根本要落到具体行动上,把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作为我们真拥护、真拥戴、真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实际行动和行为检验,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改革创新发展的新成绩和巡视整改工作的实效检验巡视整改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按党组要求,坚持看齐核心守底线,撸起袖子加油干,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举一反三、逐项抓好落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认真执行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深入落实“两个责任”,采取更具针对性、更有实效性的过硬措施,有效管控权力运行中的廉洁风险;进一步强化主业主责担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重点工程安全、高质量、按节点顺利推进,以对党的事业和国家发展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践行“忠、专、实”,聚力抓整改,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交上合格答卷,让党中央放心、让干部职工满意。
二、明确整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以上率下
成立“机动式”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胡问鸣同志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党组副书记孙波、邵开文同志任副组长,党组其他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抓好整改任务的督促落实以及日常综合协调等工作。两个月来,党组会议研究工作突出贯彻巡视整改要求,先后召开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究学习落实整改工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认识、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措施;并通过12次党组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17年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等,紧密联系中船重工实际,切实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胡问鸣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党组其他同志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有力促进整改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
中船重工党组高度重视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落实“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标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中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机动式”巡视整改方案》,
将反馈意见指出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3个方面7大项问题,梳理细化为4大方面26类整改任务、97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协同部门及时限要求,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问题不漏、节点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坚决把上次和本次巡视整改各项任务一并抓细抓实抓到位。同时,通过召开“机动式”巡视整改动员视频会,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措施,形成推动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坚持立行立改,解决具体问题
中船重工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制定巡视整改方案的同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迅速行动,研究当下改的措施,对巡视反馈意见明确指出的一些具体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巡视整改尽快见到明显成效、看到实质性变化。以知错就改的鲜明态度,以立行立改的实际行动,推动一批具体问题得到了整改,见到了成效。
(四)深入举一反三,抓好制度建设
中船重工党组既注重当下改的举措更注重长久立的机制,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迅速开展有关制度废改立工作,扎紧制度“笼子”。两个月来,集团总部制定、修订制度规定34项,同时严格制度规定贯彻执行,强化刚性约束,强化督促检查,强化追责问责,把深化内部巡视与“机动式”巡视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送钱、吃喝、违规报销等不正之风现象等作为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启动2017年第二轮内部巡视工作,对9家成员单位开展巡视监督,对2017年第一轮内部巡视发现的问题和有关领导人员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制度执行,让铁规生效,让禁令生威。
(五)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整改落实
中船重工党组着力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召开会议、实地调研、实行整改情况周报制度等方式,及时了解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整改落实不走偏、不走样。7月12日—13日,胡问鸣同志主持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用两天时间,逐一听取责任领导和总部各部门对牵头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整改工作面临的困难,对已完成的整改措施对账销号,对需要增补、修改的措施提出明确意见,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提出立行立改的措施和要求。两个月来,先后召开12次党组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出版8期巡视整改工作专刊,晒进度,督成效,不断压实责任,拓展成果;7月28日、29日两次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标反馈意见找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差距,提出明确解决意见。党组成员纷纷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巡视整改“主题党日”活动,并深入相关成员单位,深入科研生产一线,与干部职工一起直面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形成了覆盖全员、协同配合、统筹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有力促进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截至目前,97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61项,已立行立改并要长期坚持的24项,另有12项将按计划于2018年一季度前完成。
三、对标整改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逐项抓好落实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聚焦主业主责要求落到实处
1.用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使命担当。
7月31日,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月2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阅兵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砥砺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全面落实习主席改革强军、科技兴军的要求和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号令,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改革,切实履行主业主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决策部署在中船重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组织召开2017年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统筹谋划集团公司党建和改革创新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明确提出要履行保军和军民融合发展的政治责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和扶贫助困、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责任,并把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放到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大局、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和推进,不折不扣谋划推进集团公司各项工作。
2.把“以军为本”写入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更加突出保军政治责任。
将集团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完善明确为“以军为本、军民融合、技术领先、产融一体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在“军民融合”前加上“以军为本”,更加突出中船重工兴装强军的本色与定位,更加突出聚焦主业主责,在着力扩大军品规模、提高军品质量性能的同时,坚持军民融合发展方向不动摇,保持船海产业发展实力和船舶行业领军企业地位,进一步做好新兴产业布局,持续增强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更加突出国防科技创新,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重点完善国防科技发展规划及投入保障、考核激励等制度机制,科研院所重点加强预先研究和前沿技术开发,进一步增强在海洋装备及相关领域的话语权和主导权。更加突出产融一体促进军工和实体产业发展,以服务军工科研生产和军民融合发展为目的推进资产证券化、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
3.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1)完成集团公司“十三五”规划中期调整框架要点编制工作。对集团公司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产业分类、重点任务等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突出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突出聚焦主业主责,坚持以军为本,深化军民融合,优化调整四大领域十大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方向,强化保军强军责任担当和船舶行业领军地位;进一步突出改革创新,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以创新驱动转换发展动力。
(2)不断加强军工核心能力和军民融合产业能力建设。
4.优化业绩考核,树立正确导向。
(1)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突出“以军为本”导向,大幅提高“军工任务”考核权重,引导科研院所找准政治定位,专注军工科研生产;进一步明确、细化对虚增收入、利润等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罚,对“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经相关主管业务部门认定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数据造假行为的”,将根据具体情节给予降级或者扣分处理,并相应扣发或追索扣回成员单位负责人的绩效年薪或任期收入,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对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调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决扭转不正确的业绩观,切实把精力放在创新发展、保军强军上。
(2)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综合运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结果核定成员单位负责人绩效年薪,引导、激励成员单位负责人牢固树立正确导向,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军品科研生产水平。
(3)对2009-2015年虚增收入、利润进行了会计处理,
并对虚增收入、利润的单位,分别给予有关负责人扣减或追索扣回年薪或任期收入等处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
(4)对科研院所贸易类业务开展清理排查,严肃查处融资性贸易,要求各科研院所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立即全面停止与科研生产无关的贸易业务;贸易业务不再计入科研院所经营业绩考核;对目前手持的各类贸易业务有计划进行“关、停、并、转”,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对已经开展并形成风险敞口的贸易业务,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或挽回资产损失;对已发生的资产损失,认真调查核实、严肃追究责任。
5.加大军品科研投入,增强军事科技创新能力。
(1)围绕建成“以军为本、军民融合、技术领先、产融一体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的新战略发展目标,贯彻“让海洋装备驰骋深远海、让海洋装备技术跨进陆空天”的结构性调整方针,着手修订完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军工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大军事科技创新的评价权重,引领成员单位特别是科研院所对军工科技创新的重视力度,进一步激发成员单位的科技创新热情。
(2)进一步完善军工科研生产顶层设计和发展规划,启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十三五”军工发展规划》修订工作,着手制定军品技术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突出军品技术发展在军工发展中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技术领先的战略引导作用,更好引领整个军工事业的发展。
(3)进一步深化国防技术创新和武器装备技术发展战略研究。
(4)进一步加大对军工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鼓励推动创新性的技术研发和理论研究。不断完善科技创新评价体系,扎实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为推进军工科技创新提供有力支撑。持续加大自筹资金投入,从今年起集团公司每年拿出5亿元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军、民品关键技术的研发,其中对原创性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理论等基础前沿类项目,集团公司将给予不低于80%的经费支持。
(5)进一步完善军工科研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修订完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高级人才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细化完善高级人才薪酬待遇的相关规定,依据个人贡献确定薪酬待遇水平,让薪酬与能力、业绩挂钩,充分调动高级人才积极性;并计划在符合条件的非上市科技型企业开展分红激励,探索建立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制度,更好调动优秀科研创新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组织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授权发明专利奖励办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明专利实施奖奖励办法》,着力完善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推广运用的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推广运用。
6.抓好军品科研生产,提升规模和效益。
(1)推动集团范围军民产业重组整合,增强军品承接能力。深化业务整合发挥集团优势,积极推进化学动力专业化整合、低速柴油机业务重组整合、电子信息板块专业化整合、产研一体重组等,不断提升军品核心竞争能力。
(2)抓好重点型号科研生产任务,积极承接军品新订单。
(3)不断创新全寿期服务保障模式。
(4)不断拓展军品新领域。召开海洋装备技术进军“陆空天”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推动海洋装备优势技术从需求引领走向引领需求,积极拓展陆空天等其他军兵种装备市场。充分发挥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军队采购网、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等资源,积极开展需求对接,着力推动动力机电、信息电子装备成体系进入陆空天装备采购名录。
7.落实军事装备质量责任制,抓好装备质量工作。
(1)强化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决定,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每季度听取质量工作汇报,通报质量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决策;每年召开一次质量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质量工作。党组要求新成立的质量安全环保部要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切实保证各成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型号产品的质量监督,提高质量管理精细化程度,确保装备质量稳步提升。
(2)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4项质量问题处理情况重新进行核查,严肃开展责任追究。
(3)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军事装备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要求,健全质量问责机制,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产品质量问题管理办法》,加大问责追责力度,推动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落实。
(二)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实处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重要指示要求,7月14日集中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机动式”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奠定思想基础,提高认识。7月18日,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机动式”巡视反馈意见,
围绕主业主责定位偏差、巡视整改弄虚作假、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违规用人搞“小圈子”、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失、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突出等问题,党组成员都把自己摆进去,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集团公司发展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纷纷认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一对号入座,联系各自思想和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带头落实整改;并坦诚相见、直言不讳,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碰撞思想,既谈存在的问题和具体表现,又谈改进提高的意见建议,明确今后努力方向,找差距、定措施、保落实,合力推动整改。
2.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组织全集团收看《将改革进行到底》大型政论专题片,将专题片上传到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平台,方便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学习,更加切身感受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更加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理论、体制机制和实践成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改革发展。组织总部各党支部以落实巡视整改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支部的活力,为聚力抓整改奠定坚实思想基础。结合学习“时代楷模”黄大年、“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先进事迹,继续深入开展“学张进、当先锋、做表率、比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编印《张进同志先进事迹汇编》、《铁汉丹心》学习材料,弘扬军工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3.狠抓党建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制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进一步严密组织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党建工作实效,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主动权,明确和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组织56家二级公司制企业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均明确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并专设党委(党组织)一章,明确党委(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邀请中央党校专家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国企党建科学化水平”,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为11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专题培训,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党务工作水平。
4.严格规范选人用人。
(1)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政治标准、严格廉洁把关,注重工作实绩。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成员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办法(试行)》,明确要求拟提拔或要进一步使用的成员单位领导人员人选应就本人廉洁从业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成员单位党组织应对领导人员人选廉洁从业情况出具书面意见,个人提名或者推荐领导人员人选的应对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进行评价背书,强化监督问责。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拟提拔人选、决定和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党组织和相关人员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关键环节的监督,完善提名监督、考察监督、任前监督,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2)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选人用人标准,规范领导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环节,细化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建议的主体,明确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的时机和要求,规定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式等,坚决做到按原则和程序选人用人,充分酝酿、好中选优。进一步加大青年干部选拔培养和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进一步拓宽后备干部来源渠道,切实把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优秀领导人员选好用好,坚决防止“独苗”和单线培养干部。
(3)全面推广选人用人“后表态”制度,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要求各成员单位党委(党组)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实行主持人“后表态”制度,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
反对和拒绝任何形式的非组织干预行为,严防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搞“小圈子”、人身依附等问题。
(4)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向各成员单位反馈了2015、2016年度“一报告两评议”测评结果,正组织3个检查组对2015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总体评价不满意率高于10%的9家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将督促抓好整改、限期改正。同时,将认真总结本次选人用人检查模式和方法,计划每年结合上一年度测评结果开展选人用人专项监督检查,对成员单位选人用人检查每三年实现一轮全覆盖。
在中央“机动式”巡视期间,中央组织部对中船重工开展了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并反馈了检查意见,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1.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党组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深入贯彻《中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制度,支持党组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与其他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与设立党委(党组)的76家二级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订新修改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建立年度签订、年度考核机制。党组纪检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党组纪检组负责人与设立党委(党组)的76家二级企事业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新修改的监督责任书,并建立年度签订、年度考核机制;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等,对派驻纪检组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正在研究相关后续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不断推进监督执纪规范化制度化。着手调整总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建立执纪监督、审查、审理相互制约机制,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巡视机构一并调整到位;制定《关于规范线索处置工作和完善会商决策机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流程和要求,严格痕迹管理,强化会商决策,防止打听案情、干预执纪等情况;不断强化纪检干部自身建设,推进纪委书记履职专项考核,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纪检干部政治觉悟、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防止“灯下黑”。
(3)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和监督执纪工作力度。2017年1—7月,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认真核查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立案61件,纪律轻处分47人、纪律重处分9人,组织处理8人。
2.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抓紧抓好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组织核查组对中央第六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面开展初步核实工作,纪律处分12人,诫勉谈话12人,提醒谈话14人,批评教育7人,此外,另有7件9人正在履行立案审查、审理程序。
3.坚决查处和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严肃查处巡视移交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行立改。
对中央第六巡视组移交的反映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纪律处分4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6人。
(2)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集团公司上下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自觉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送钱、吃喝等不正之风。
(3)点名道姓通报集团公司内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同时选编中央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件,涵盖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及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大办婚丧喜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以案释纪开展警示教育。
(4)进一步规范总部公用住房和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部公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公用房保障范围、使用管理、腾退情形等;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公务用车的保障范畴,对公务用车实行预算管理、单车核算、限额报销、定点维修保养、统一购置保险等,确保总部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透明。
4.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执行。
(1)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更加强调班子成员充分沟通、酝酿、讨论、明确表态的民主集中决策程序及其相关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与监督、责任追究以及责任追究过程中的“三个区分开来”,更大力度保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更大限度的保证领导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修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清单》,重大决策事项由原来的16项调整增加至23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由原来的5项调整增加至6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由原来的8项调整增加至13项,大额资金运作事项由原来的4项调整增加至5项。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于9月10日前制定或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同时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作为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
(2)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制定《财务风险管理办法》,将财务风险管理纳入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对部分关键财务风险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强化财务风险识别,针对性防范财务风险。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明确全面预算执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预算指标预警通报机制,强化预算约束。督促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单位分别制定了建立健全审计机构的标准;要求成员单位在决策机构、组织形式等方面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面排查不相容职务,切实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梳理关键岗位轮岗机制的建立与执行工作,做好关键岗位轮换,增强各级关键岗位的廉洁自律;组织4个检查组对上述要求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正组织整改。修订《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明确了集团公司在审计资源配置、资金资产管理等各方面的全覆盖,强化了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审计监督力度,规定了各级成员单位可以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关键岗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完善审计结果运用,进一步细化了审计结果在经营业绩考核中的评价内容,进一步明确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之一,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在军工考核评价办法中的比重。
(3)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组织成员单位就2015年以来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有的领导人员不执行民主集中制,许多重大事项不与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其相关制度是否健全等问题。自查发现各类问题和不足84项,目前正在有序整改。在成员单位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增加“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内容,对在年度“三重一大”有关内容的内控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缺陷明确扣减相应分数。
5.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
(1)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修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根据修订后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其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范围、审批程序和实施流程,增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条款、负面清单制度、投资风险管理、EVA分析要求、备案制度等条款,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管理、实施等工作的规范性;召开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法规宣贯暨招投标工作培训会议,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规范项目招投标管理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着力解决项目实施中所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着力构建工程建设领域“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加强招投标管理,建立招投标管理内控制度,明确提出实施招标计划备案审查机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备案审查机制、项目招投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以及招标现场抽查机制等5项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活动中廉洁风险的防控。修订《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严格资产核查程序和核查事项、资产处置项目申报条件等内容,明确对成员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基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固定资产处置工作不定期开展专项核查,制定了《固定资产处置廉洁承诺书》,对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问责。
(2)加强对物资采购、外协外包领域的监管。组织成员单位对照集团公司管理规定,以问题为导向对物资采购、外协外包的管理程序、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督促相关单位编制或修订完善管理程序文件929份;梳理出30项管理要点,组织成员单位逐项对照进行自检自查,对发现的42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一督促落实。对巡视意见指出的3家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内部巡视发现的物资采购管理薄弱的1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梳理管理漏洞,制定完善整改措施,深刻反思不足、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执行落实,切实防范廉洁风险。
(3)加强对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领域的监管。一是强化股权投资管理,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明确投资管理权限、规范投资管理程序、加强投资风险管理,特别增加了廉洁风险防控和廉洁风险后评价等内容;专项制定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股权投资领域廉洁风险管理办法》,从规范投资行为、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廉洁教育、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对股权投资领域廉洁风险管理做出规定,特别增加了廉洁风险承诺事项,要求成员单位主要责任人对每个股权投资项目出具“股权投资廉洁从业承诺书”。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贯彻成本效益理念、加强年度预算管理、严禁体外循环、建立收支计划和纳入财务风险管理等五方面要求,要求各成员单位资金应明确审批权限,严格审批管理,将大额资金支付、调度纳入“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范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三是规范中介管理,制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对合格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建立和管理、选聘程序和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防止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风险,根据新办法确定了券商、律师、审计、资产评估等合格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制定《关于提升自主经营能力规范船舶与海工装备经纪人使用的管理规定》,对在民用船舶与海工装备项目新建、修理、改装、二手买卖和租赁过程中使用经纪人的原则、使用过程的管理、廉洁风险的防范、长效监督机制的建立等作出统一规定,堵塞船舶销售使用中介存在的廉洁风险和漏洞,防止利益输送,并要求各成员单位不断提升自主经营与市场开发能力、多通过自主开发市场来争取订单,减少船舶销售中介使用。
6.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1)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开展科研项目咨询(评审)费开支情况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超范围、超标准发放费用情况,责成相关单位采取追回款项、调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同时,印发通知重申规范科研经费财务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评审费、咨询费发放范围和标准。
(2)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颁布《关于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强化创新与品牌质量意识,坚决杜绝利益输送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理念,牢固树立依靠科技创新、产品质量和市场品牌力量赢得市场和客户的意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提高集团公司综合竞争力。重申制度刚性约束,对违规经营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通报曝光,坚决杜绝利益输送。
7.对领导人员及亲属违规持股进行清理整治。全面排查总部及成员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亲属违规持股情况,已采取国有股东收购、内部转让、对外自行转让、辞(免)职和岗位调整等方式,完成全部违规持股清退规范工作。同时,印发《关于推进落实〈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集团公司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8.对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与领导人员亲属企业关联交易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禁止“总部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含非领导职务)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的企业,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关联企业进行业务往来”、“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的企业,与本单位及其关联企业进行业务往来”等,严禁集团公司各级领导人员亲属开办或担任高管的公司借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影响)与各成员单位进行违规业务往来,切实杜绝利益输送。对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与领导干部亲属开办企业关联交易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排查出领导干部亲属开办(或在企业中担任高级职务),通过责令相关领导人员退出领导岗位,要求领导人员亲属停办或从关联企业撤资、禁止业务往来、辞去关联企业高级职务等方式,已全部清理整改完毕。
9.不断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主任和国家安全小组组长由副总经理调整为党组书记,成员由部门副职调整为部门正职,设立保密总监,调整安全保密工作机构职责,配齐专职保密工作人员,着力推进保密管理精细化、常态化;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保密委员会主任统一由党委书记担任,一级保密资格单位设置保密总监,明确为单位助理级人员,按要求规范设置保密工作机构,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落实相关要求。
(2)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修订印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表彰奖励及处罚规定》,完善对泄密行为、严重违规行为和其他一般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原则和标准,进一步完善保密纪律,规范保密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修订总部保密管理制度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对总部保密管理各项规定、流程进行系统性改进;组织开展总部涉密载体清理、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涉密等级调整、涉密人员重新政审、修订《总部国家秘密事项目录》等工作,推进总部保密管理规范化、检查监督常态化;组织一级保密资格成员单位按照新一轮保密资格标准修订本单位安全保密管理体系文件。
(3)进一步强化保密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检查。组织总部和保密资格单位集中学习新一轮保密资格标准试题库,全面了解掌握军工保密法规和防范知识;着力围绕上岗前、在岗、调离涉密岗位前、出国(境)前、参加外事活动前、参加重要涉密活动前等六个环节开展日常保密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对因公出国(境)采取政审、行前保密教育、行中管理、行后报告等措施,要求出国(境)人员在回国后对出国(境)期间相关事项进行反馈及承诺,并填写情况反馈表,实行闭环管理。严格执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意见》,登记备案人员(含全体涉密人员)的私人出国(境)证件必须统一交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在职人员因私出国(境)严格实行一次一审批制度,对涉密人员必须履行保密审查。正在全面开展十八大以来因私出国(境)违规行为排查纠正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四)全面复查、举一反三,切实纠正上次中央巡视整改不力、敷衍了事问题
1.对上次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复查。再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杨晓渡副书记在中船重工调研时关于深入扎实持久地搞好巡视整改的要求,深入查找上次巡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除“机动式”巡视反馈意见明确指出的问题以外,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对一些长期整改项目又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整改措施。一是在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中,建立抽查机制,对相关单位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控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逐项核查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建设情况、廉洁教育开展情况、廉洁风险自查情况、廉洁从业承诺书签订以及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二是组织成员单位完成2017年上半年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自查工作,排查风险点480个,制定相应风险防控措施603条。三是推进军工科研院所改革工作。四是继续探索推进军工科研院所之间、厂所之间专业化整合重组。五是按照论证一批、申报一批、立项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多渠道争取军工项目和建设资金,积极推进军工核心能力建设规划落地。六是进一步加强股权投资全过程管理和投资风险管控,修订印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7年版)》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7年版)》等管理办法。七是制定印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试行)》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确定了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指导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八是对成员单位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利益输送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在督促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5个督查组赴23家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抽查,目前全面清查过程中发现的8项问题已全部督促完成了整改。
2.对中央第九巡视组移交的问题案卷进行全面复核。
3.对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兼职情况重新进行全面细致清查清理。党组首先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纪委书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兼职的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决定对设立党委(党组)的76家二级企事业单位,不论单位规模大小、人员多少,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律不得兼任非党内职务(包括不得兼任下级单位党内外职务),一律不得分管党建以外的其他工作。目前,已按新规定要求免去57家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任的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董事、监事等非党内职务,设立党委(党组)的76家二级企事业单位均已配齐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4.对领导干部亲属在系统内从业任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纠正。对领导干部亲属在系统内从业任职情况开展合规性审查,发现4人的招聘录用过程或选人用人程序不合规范,已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规范程序。另外,正开展成员单位领导人员亲属与领导人员存在任职回避关系情况的排查工作,要求在8月底前对相关人员完成岗位适应性调整。
5.对上次巡视整改弄虚作假行为严肃追责。对在2015年巡视整改中未如实报告亲属在本单位从业任职情况的19名领导人员严肃追责,对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14人进行诫勉谈话。
四、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整改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中船重工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深知,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差距仍然较大。下一步,中船重工党组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建成以军为本、军民融合、技术领先、产融一体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思想上认同、政治上维护、情感上依赖、组织上服从、行动上对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部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筑牢“四个意识”的思想根基,养成“四个意识”的行动自觉,以“四个意识”为统领,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中船重工得到坚决贯彻落实。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驰而不息抓整改
要充分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没有终点,任务依然艰巨。继续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继续履行职责,按照巡视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务必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已整改落实事项要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特别是今年能落实的整改任务,要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确保按期保质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要加强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直至整改完毕,确保不遗留、不放过任何问题;对后续整改进展情况要继续做好汇总、定期通报,对后续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始终坚持以军为本,全力以赴助强军
要充分认清在主业主责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和薄弱环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以军为本,把保军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进一步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集团公司厂所以及对海军和海军武器装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以作战需求为牵引、以战斗力为标准,不断完善军工顶层设计和发展规划,通过集团内外资源整合践行和促进军民融合、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着力提升军工核心能力水平;加强基础研究和预先研究,特别是科研院所进一步加大军品科研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增强技术储备,实现从跟随到创新的跨越,引领装备技术发展;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和质量责任追究,提高军品质量性能;着力完善海军装备顶层研究、总体设计、系统集成、总装建造、服务保障五位一体研制与发展体系,以科技强装的实际行动助推强军目标实现。
(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风清气正谋发展
要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执行力,切实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履行班子成员充分沟通、酝酿、讨论、明确表态的民主集中决策程序,努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和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20字要求”,把正确用人导向鲜明地立起来,严格选人用人标准,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决反对和纠正搞“小圈子”、人身依附等问题,坚决避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不断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大力弘扬军工企业优良作风,带头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上下同心谋发展,聚精会神抓落实的发展格局。
(五)自觉扛起“两个责任”,从严治党促改革
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坚持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党建工作考核评议和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推进党建工作“四同步”、“四对接”,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导向,加大约谈和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常态化;旗帜鲜明支持党组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杜绝研究违纪问题说情开脱、大事化小现象。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处分、一律通报、一律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紧盯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外协外包、科研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利益输送和腐败问题,斩断各类、各种利益输送链条,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巡视整改永远在路上。中船重工党组将进一步找准政治定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践行“忠、专、实”,看齐核心守底线,撸起袖子加油干,以改革创新发展的新成绩和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8801066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机动式”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97;电子邮箱:jcb@csic.com.cn。
中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