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死女网友 庭上磕头求“免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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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老中医

薄荷 发表于 2011-7-13 14: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的最近的另外一个案子。都是云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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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

 楼主| qj_hook 发表于 2011-7-13 11: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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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一少女约见同城网友时,被欲行不轨的网友杀死。在7月7日的二审法庭上,嫌疑人当庭下跪悔罪,乞求死者家属谅解,恳请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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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承认勒死了小红,否认对她有过性侵害行为
去年1月1日8时18分,宣威市落水镇滴水村委会村民报警称,在政府统建房南苑巷小河边发现一具女尸。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勒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经过侦查,去年1月3日刑警在嫌疑人张军家中将其抓获。根据公安机关调查和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2009年12月31日22时许,张军在自己家中卧室内,欲对前来玩耍的同城网友小红行不轨,遭到小红反抗而发生争执,遂用一根尼龙绳子将小红勒死,之后将尸体抛弃至其家附近一路边花台内。
张军,网名“金健”,1986年5月生,系宣威市本地人。2007年7月3日曾经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宣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因其在缓刑期间又涉嫌故意杀人,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军不服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7月7日下午的二审法庭上,张军承认故意杀人事实,但是否认对被害人的性侵害行为。其辩称因多次网约小红不成双方发生争吵一时激愤将被害人勒死。二审检察员列举尸体检验报告中被害人被性侵害的证据,指出张军的上诉理由及其辩解不能成立,建议法庭维持一审判决。
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张军起身转向旁听席,跪在地上,连连向受害人家属磕头乞求,表示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该案择日宣判。
黄占啊 生活新报 记者 周晓晖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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