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宣威市热水镇农村信用社,一职工三年内将农民存放在信用社的数百万存款盗走。据该网友的爆料材料显示,存款被盗的是热水镇花鱼村委会小干河村的村民;被盗存款为2007年当地修建水库时,占用村民房屋和土地的补偿款。
网友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昨日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但未得到确切的回应。
网友:数百万存款被盗
据网爆材料显示:2007年,热水镇花鱼村委会小干河村修建水库时,村里大部分村民的土地、房子被征收。之后村民将政府的补偿款定期或不定期的存入热水镇农村信用社;今年年初,一农户去信用社取款时发现,自己一张7万元的定期存折上,余额只剩几十块钱,同时另外两张分别存有2万元的活期存款存折,也只剩下几角钱;在经过查询发现,存折上存放的钱,早在2008年年底就被取走,“取走这些钱的是为村民们经办业务的信用社内部职员。”就这一情况,信用社相关工作人员也作了说明,“我们也是今年春节前才发现”。
在该份材料中还提到:有多数村民的存款也被取走,之后村民们不断地向该信用社领导反映情况,但受到信用社一负责人的威胁,“你们以后都还得住在这村子,起诉了对你们不好”,于是强迫村民私了。
材料提及:信用社负责人在2月初,说当月月底一定会给交待,只要不上诉;但2月底没给任何说法;该负责人又说3月底,但事情一直拖到6月初。
材料中还显示,村民多次寻找信用社领导时得到的答复是“领导出去旅游了”,与此同时,信用社工作人员还对询问情况的农民称,“我们要去查你家的账,你一个老农民,一年的收入能有多少,怎么可能有十几万的存款?”
为此,“村民们抱怨,热水镇农村信用社内部工作人员,是互相推诿责任,拖延村民追回被盗存款”。
信用社:不存在村民存款被盗
昨日记者联系热水镇农村信用社时,其营业室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村民存款被盗,没有这回事。”当记者询问,是否有小干河村民向信用社领导反映过存款被盗情况时,他称“自己不知道”。
对当地村民房屋、土地在修建水库时被占的情况,记者向宣威市热水镇政府办公室了解到,小干河村的确修建过水库,也做过相关补偿。但就村民们存款被盗一事,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说,“目前没有收到村民的反映”。
是否有村民向派出所举报过此情况,当地派出所是否介入过此案调查。热水镇派出所一民警表示,“这个不好答复你。如果要了解情况,要通过镇宣传办。”之后,记者并未联系上该部门。
截至发稿,记者未联系上小干河的村民,很多说法还无法证实。
律师说法
信用社人员有义务举报
就上述情况,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刘建伟律师称,如果材料反映属实,该职工的行为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
另外,他表示,该信用社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若知道这一情况,就应该主动举报此职工行为。此外,公安机关在知情情况下,应对此事立案调查;如果受害人(村民)进行报案,公安部门应主动介入此案,否则就是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