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日报讯 近日,会泽县鲁纳乡组织派出所、司法所、雨碌法庭、学生家长所在村委会等部门成功调处一起校园学生意外死亡事故。
4月6日下午,在鲁纳中学就读的段某某突然肚子疼痛,于是向老师请假外出买药,随后坚持上课。4月7日下午上体育课的时候,段某某突然晕倒,任课教师安排两名学生护送其到宿舍休息,可两名学生看到段某某情况不对,回来向任课教师报告,任课教师向班主任反映情况后,班主任打电话通知学生家长。由于段某某家庭所在地离鲁纳中学山高路远,坡陡弯急,等家长急匆匆赶到时,卫生院告知转院,不得已只好连夜送到会泽县人民医院医治,可到了晚上11点40分许,县人民医院医生告知:患者因爆发性心肌炎抢救无效死亡。一颗年轻的心脏就此停止跳动。
段某某意外死亡事故发生后,鲁纳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善后事宜作具体处置部署。由于死者亲属要求和期望过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死者亲属情绪激动几度失控,认为是学校工作疏忽、监管不力,抢救不及时才导致段某某死亡,存在重大过错,并要求学校为此承担全部责任。还扬言,如果达不到他们的要求,就要把死者的尸体抬到学校及有关部门。
鲁纳乡党委、政府迅速将此事报告相关部门,与此同时,派出所、司法所也在第一时间迅速介入。在收到各方当事人就段某某意外死亡调解申请后,调解员对死者亲属进行了法律和政策的宣讲,当场驳回了死者家长邀请的近20名亲属的不合理要求。调解员认为在此次事故中,死者段某某身体出现突发疾病是导致其死亡的主观原因,学校因为疏于管理的过失导致段某某抢救不及时而死亡是客观原因,故死者及其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应承担次要责任。鉴于死者段某某家庭困难,通过历时2天的艰苦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鲁纳中学一次性支付段某某意外死亡救助扶助费182880元,死者段某某亲属承诺本事故就此案结事了,不再以此事尚有未尽事宜为由主张其他诉求。
随后,鲁纳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又协调雨碌法庭的法官到鲁纳司法所对当事双方制作了民事调解笔录,最终以法律文书的形式确认了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 蒋勇 沈荣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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