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于2009年9-11月,对曲靖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地方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就相关财政决算事项对有关部门进行了延伸审计。10月8日,审计厅公布的审计结果表明,曲靖市国土资源局违规使用探矿权采矿权价款102.31万元,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239.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费、会议费、捐赠款及对下级单位补助等。
审计发现,曲靖市财政局账户设置过多,资金管理分散:截至2008年底,曲靖市财政局财政资金账户共计51个(分别开设在9家银行22个营业网点),其中46个账户分散在9个业务科(室)核算管理,有的账户核算内容交叉重复,财政资金管理较为分散,有3个科(室)存在同类资金分散在多个账户管理的问题。
未按规定征缴及使用管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其中,违规长期占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3410万元。截至2007年底,曲靖市财政局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以暂付款形式借出,尚未收回的资金有3410万元。其中:借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苑小区建设资金1700万元,借给农业科“三村四化”建设资金1710万元;2008年新增“866”工程借款1500万元。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违规使用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342.2万元。2008年,曲靖市国土资源局违规使用探矿权采矿权价款102.31万元,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239.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费、会议费、捐赠款及对下级单位补助等。
目前,曲靖市政府及时责令相关责任部门认真整改落实。其中,审计期间,曲靖市财政局已按上述规定主动清理撤并银行账户10个,归口到国库科集中统一管理银行账户20个。对违规长期占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问题,曲靖市已明确还款计划,对借南苑小区建设资金1700万元,将于2011年内归还;对借市财政局农业科“三村四化”建设资金1710万元,“866”工程款1500万元,已在2010年7月底前通过财政调整安排3210万元归还原渠道。(都市时报 记者庞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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