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简述: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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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灵 发表于 2016-7-28 15: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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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考生都在备考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工作,民法学是政法干警考试必考科目之一,而民法学的考点很多,这是重点也是难点。今天,卓博教育的专家为考生们对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等相关考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希望考生们能够对民法学有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也能够让考生更加立体的明白这个考点。
  简述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答: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1)个人合伙是两个以上公民组成的联合体。
  (2)个人合伙是以合伙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的。
  (3)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共同投资而成立。
  (4)个人合伙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
  (5)个人合伙由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
  (6)个人合伙以其名义独立从事民事活动。
  民法学可以说是政法干警的重难点,需要考生在申论和行测投入精力之余钻研民法学,压力不可谓不大。但正因为如此,只要考生能够掌握更多的民法学知识,就能够在民法学的考试上取得突破,提高自身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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