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89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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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 发表于 2013-6-30 11: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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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曲靖市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2013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共896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215人,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681人(麒麟区93人、沾益县45人、宣威市82人、马龙县71人、富源县60人、陆良县106人、师宗县60人、罗平县105人、会泽县59人)。

  (二)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各县(市、区)及市直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6月25日统一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上发布的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3年曲靖市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wsbm)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0:00--7月26日24:00

  (二)工作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陆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网上交费→查看交费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入口】       【准考证打印入口

  1.登录报名系统。

  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网络报名网址为:http//www.ynqjrs.cn/wsbm

  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登录后立即修改登录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进行登录。

  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来对考生进行标识,因而登录系统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并牢记登录密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2.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个人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照片和提交审核四项操作:

  ⑴填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按要求的格式如实进行录入或选择。在填写所学专业时务必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如不写明全称、或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⑵确定报考岗位时,要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部门代码和岗位代码,并注意仔细查看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⑶照片必须按要求进行上传,照片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场。照片要求:本人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JPG格式的电子头像照片,大小约为160像素(高)×130像素(宽),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⑷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和上传后,必须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的报名信息才是有效信息。未提交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都是无效信息。

  网上报名信息系统对己通过审核及在人工审核期间的报名信息都不允许再进行修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修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因而考生在将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前,一定要仔细进行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

  在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点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点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考生在报名操作时,若出现错误,关闭所有浏览器窗口,重新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网络资格初审。

  报名网络资格初审只对考生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不进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审核。考生录入完成相应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链接将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报名资格的审核主要是依据岗位的年龄要求、性别要求、生源地条件、学历要求、学历性质要求、未就业条件、招聘专业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等8个方面的条件要求与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对比,确定其各项条件是否匹配。

  提交审核后,电脑将列出8项机审结果,每项审核结果有三种:通过、未通过和需人工审核。8项审核全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通过,可立即进行交费;有1个及以上项目未通过的,则机审结果为未通过;没有未通过项目,但有需人工审核项目的,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提交人工审核,若未提交人工审核,则该报名信息同样为无效信息。

  提交人工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将在提交审核的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人工审核,考生在提交审核后的第三天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7月22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7月24日查询审核结果。

  根据网上报名工作程序,在报名结束前2日内报名的考生,若机审未通过而提交人工审核仍未通过的,则将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7月25日报名提交人工审核的考生,在7月27日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由于当天报名己结束,因而就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此,请考生要特别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信息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工审核;报考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考生信息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工审核。各审核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核时务必认真仔细,确保报名资格审核准确无误。由于误审带来的后果将由审核单位负全部责任。报名资格审核后台将及时列出当天以前所有提交人工审核的报名信息,各审核单位务必于当天24:00以前审核完毕,确保考生能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的第三天查询到审核结果。

  4.网上交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100元/人。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

  网上交费时间:2013年7月22日0:00—7月29日24:00

  只有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点击“网上交费”进入“易宝支付”系统,选择银行卡进行支付。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目前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20多家银行网上支付,可使用非本人银行卡支付。交费完成后,交费信息将立即回传到报名系统中,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交费确认信息,若10分钟后还未查到交费确认信息,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热线查询处理。

  报名结束后,对于所报岗位计划被取消的考生,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到考生交费账户。对享受政策规定免交报名费的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免除报名费。

  以下考生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免除报名费用: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零就业家庭联系卡》及出具的证明。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出具的证明。

  (3)残疾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证》及出具的证明。

  (4)完全失去土地、未就业的生活困难的考生,由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完全失去土地证明。

  办理时限:

  (1)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7月22日至7月27日期间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2)报考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7月22日至7月27日期间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7月28日前将《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免除报名费用汇总表》及其免除报名费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未按时上报符合免费条件考生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的,由延误时间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其报名费。

  5.报名情况查询。

  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系统提供截止上一日24时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即己交费和己在系统中登记的免交费考生人数)供查询,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名结束后,各岗位报名情况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6.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时间为:8月25日至笔试考试结束日。无条件打印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求帮助打印。

  三、笔试相关事宜

  (一)笔试科目: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为了既选拔到人才,又体现公平公正,笔试科目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为100分,《专业知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理论知识,复习资料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2013版)》;《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所报专业类别的专业知识,复习用书自备。

  (二)《专业知识》试卷类别划分:

  考试分甲、乙两种试卷命题,设置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岗位考甲类试卷,设置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岗位考乙类试卷。

  《专业知识》笔试试卷分类参照《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来划分,归类为18个试卷类别,实行“并类考试”,具体为:

  1.工业类(二级目录材料学、化学、机械仪器电气及自动化、化工及轻纺、食品科学及工程、物理学、安全生产、工业工程、电子信息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2.交通运输类(二级目录交通运输及管理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3.经济类(二级目录会计审计、统计学、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财政税务、工商管理及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与工程、金融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4.农业类(二级目录农林管理、水产、农业工程、植物生产与农业技术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5.林业类(二级目录林学及林业资源管理、林业工程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6.畜牧类(二级目录动物生产与动物医学、生物学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7.水利水电类(二级目录能源动力、水利水电水工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8.建筑类(二级目录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地质地矿地理及测绘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9.环保类(二级目录环境及自然保护、海洋科学、天文及大气科学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0.文史哲学类(二级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出版、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心理学、法学、公安技术、民族学、司法学、政治行政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军事学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1.艺术体育类(二级目录美术及摄影、设计学、舞蹈学、戏剧与影视、艺术理论、音乐学、体育学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2.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二级目录计算机、数学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3.护理类(二级目录护理学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4.医学类(二级目录医学、法医学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5.卫生管理类(二级目录卫生管理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6.药学类(二级目录药学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17.医技类(二级目录医学中部份专业);

  18.管理类(二级目录社会学、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科学及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中所含专业考该类试卷)。

  (三)专业要求: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方能报考;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四)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工作。

  (五)笔试时间:2013年8月31日上午9:00—11:00测试《综合知识》,下午14:30—17:00测试《专业知识》。

  (六)笔试地点: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城区学校。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七)笔试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9月12日后,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向社会公布成绩。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查询,也可到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四、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仅限普通高校毕业生)

  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及加分分值:

  曲靖市生源或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考曲靖市及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以下政策予以加分: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其中选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⑴就读高校前生源或户籍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32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

  ⑵除上述第一款规定区域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生源为曲靖市农村户籍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

  ⑶生源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外地户口迁入曲靖市3年以上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

  7.优秀运动员:曲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代表曲靖市参加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比赛取得1名及其以上成绩者,事业单位可免试接收;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2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2名至第3名者,笔试成绩加10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3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4名至第6名者,笔试成绩加8分;取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第4名至第6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三大球)第7名至第8名者,笔试成绩加5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20分;代表曲靖市参赛并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加分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政策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办理加分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持《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簿(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经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户口簿(须证明与因公牺牲警察之间的关系)。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聘用合同书》、经县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凭《志愿服务证》(证上须有县级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6.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持《户口簿》经就读高校前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县级公安部门、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7.符合优秀运动员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及奖章、奖牌、证书,并经曲靖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1.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填报《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9月5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复审。

  2.加分情况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学历认定

  1.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家认可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方可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4.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5.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6.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的考生,必须提交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自我查验,或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考生又拒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按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招聘方案的规定办理。笔试成绩公布后(含政策性加分),考生通过规定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确定自己是否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主动按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实行分级管理。市属事业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采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市人才服务中心复审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的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须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工作须认真组织、责任到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招聘方案。

  3.资格复审是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考生所提供的信息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及以后程序的一切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4.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自行放弃资格复审,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向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

  5.若因考生原因无法联系、或考生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的,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书面情况说明。

  6.由于资格复审造成的空缺岗位,可按招聘方案规定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复审结束后须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事相关工作的年限证明、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未就过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未就业保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⑵其他学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未就业保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有就业经历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准考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其它证件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县(市、区)和市属事业单位在规定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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