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靖高快汽车客运站收‘天价运费’” 追踪
“在曲靖高快客运站托运5公斤物品(纸箱毛重)到贵州兴义,过安检时却要收取3元的运输成本费。网友质疑‘天价运费’收取的合理性。经当地发改委证实,客运站收费无相关文件依据,系乱收费行为。”晚报在9月6日对该事进行报道后,引起了相关部门重视,曲靖物价主管部门责令客运站停止违法行为,9月7日,客运站已停止了乱收费行为。
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乱收费
昨日下午,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致电晚报记者,对晚报针对相关的网络舆情进行及时监督表示肯定,证实乱收费行为确实存在,并向记者通报了有关曲靖高快汽车客运站收取“天价运费”的调查处理情况。
据介绍,晚报报道引起了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机构高度重视,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领导做出批示,安排专人督办。曲靖市麒麟运政所会同当地物价主管部门随即对曲靖高快汽车客运站收取“天价运费”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证,曲靖高快汽车客运站收取的3元运输成本费,未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其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确实存在。目前,曲靖物价主管部门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按照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和曲靖市发改委的统一部署,近期各运政所将会同当地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汽车客运站站务收费进行专项检查。
向当事人致歉并反馈调查结果
鉴于此次曲靖高快汽车客运站出现的问题,当地运管部门将对其作出一定处罚。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云南省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决定,2012年度曲靖高快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中,日常考核经营行为考核项目收费管理内容被扣10分;年度考核服务质量考核项目投诉和媒体曝光内容被扣20分,一共被扣了30分。
另据了解,曲靖运管部门还责令客运站主要领导向当事乘客道歉,退还收取的运输成本费,但当事人拒绝会面。为此,交通运政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主动联络发帖的乘客,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向对方进行了反馈,并向当事人致歉。
发帖当事人表示,主管部门针对他个人及媒体的报道如此重视,还及时反馈等举动他有些想不到,省、市运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的态度值得肯定。
(蒋琼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