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移动社区

查看: 1375|回复: 0

[曲靖新闻] 云南省教育厅: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

  [复制链接]
SunJu_FaceMall
UID1791

经验:
157 点

金币:
3212 枚

主题:
1393

我的勋章

公民勋章

曲靖论坛 发表于 2023-6-1 20: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曲靖朋友,赢取金币兑换话费、礼品!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5月30日
云南省教育厅公布
致全省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奉告书
详情以下
↓↓↓


7d2d97d6ce37e1cb372dff152ddb8657.png

2023年高考在即,今年高考是党的二十大后举行的初次高考,也是实行新冠病毒传染疫情“乙类乙管”新情势下的初次高考,保障高考平安是保护平平稳定的重要政治使命。为实现“平安高考”方针使命,进一步增强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实在营建风清气正的考试招生情况,保护考生及家长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奉告以下。

1. 不得对触及门生考试的相关培训停止子虚宣传,夸大培训结果,勾引误导门生及家长。

2. 不得挑唆、指导考生照顾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科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辅佐、介入、构造考试舞弊。

3. 不得有编造、传布子虚或夸大的涉考信息等破坏考试招生次序的行为。

4.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5. 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标准要求,违规展开高考自愿填报等征询办事。

6. 不得在考点、黉舍等周边构造招生宣传、发放宣传材料。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分依法究查刑事义务。

云南省“双减”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来历:云南省教育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访问|Archiver|曲靖论坛 ( 滇ICP备12002555号 )|网站地图滇公网安备53032402000512号 本站已运行

GMT+8, 2024-6-29 15:2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