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
云南省教育厅公布
致全省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奉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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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在即,今年高考是党的二十大后举行的初次高考,也是实行新冠病毒传染疫情“乙类乙管”新情势下的初次高考,保障高考平安是保护平平稳定的重要政治使命。为实现“平安高考”方针使命,进一步增强涉考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实在营建风清气正的考试招生情况,保护考生及家长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奉告以下。
1. 不得对触及门生考试的相关培训停止子虚宣传,夸大培训结果,勾引误导门生及家长。
2. 不得挑唆、指导考生照顾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科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辅佐、介入、构造考试舞弊。
3. 不得有编造、传布子虚或夸大的涉考信息等破坏考试招生次序的行为。
4.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5. 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标准要求,违规展开高考自愿填报等征询办事。
6. 不得在考点、黉舍等周边构造招生宣传、发放宣传材料。
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分依法究查刑事义务。
云南省“双减”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来历:云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