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扩大“跨省通办”业务范围进一步提升“我为群众为实事”服务效能的通知
各科室、管理部,各县(市)分中心:
按照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要求,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已实现单位登记开户、购房提取等8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新增5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5项“跨省通办”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及受理要求
(一)具体事项。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退休提取可跨省通办,不受地域限制。
(二)受理要求。申请人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申请人可异地向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办理有关退休手续的,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业务办理方式
(一)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地,可由异地中心向曲靖中心发起申请,也可由缴存职工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发起申请。
1.异地中心向曲靖中心发起申请,有以下2种办理方式。
(1)全程网办。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4项事项曲靖中心已实现全程网办,可指引申请人登陆曲靖住房公积金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
(2)异地代收,曲靖办结。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由异地中心代收材料,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向曲靖中心发起业务申请。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不能采用线上渠道办理的,也应采用此方式。
2.缴存职工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发起申请。云南政务服务平台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4大类33小项服务事项及跨省通办相关服务事项。此类申请事项将会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业务办理系统”形成待办件。各管理部、分中心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审批员定期登陆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业务办理系统,对代办事项进行接件、受理。
(二)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非缴存地,向异地中心发起申请,有以下2种办理方式。
1.全程网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中心相应的服务事项可在网上办结的,指引申请人以“全程网办”方式实现“跨省通办”
2.曲靖代收,异地办结。不能以“全程网办”方式实现“跨省通办”的,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向缴存地中心代为申请办结。
三、业务办理流程
参照《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通知》(曲住金归字〔2021〕4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核标准
参照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制聘用人员“业务办件量”的核定标准纳入月绩效考核。
(一)纳入绩效考核的“跨省通办”事项核定。曲靖中心代收异地办结的,以《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和《“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为统计依据;异地代收曲靖办结的,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内的代收来件为统计依据;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受理的业务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跨省通办”提取类业务按照1笔业务折合3笔考核办件量进行考核。提取类业务包括租房提取、提前退休提取、购房提取、提前还清(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等。
(三)“跨省通办”查询类、汇补缴类及其他类业务,1笔业务等同1笔考核办件量。包括单位登记开户、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汇补缴、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出具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缴存贷款信息查询、房产信息协查、手机号码维护等。
(四)本考核标准自2023年1月起执行,与2022年2月下发的《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跨省通办”业务纳入绩效考核的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五)业务窗口部门做好各项“跨省通办”业务的痕迹材料管理及统计报送,归集管理科、组织人事科配合做好相关统计汇总、核算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互联网“跨省通办”服务功能建设,将提前退休提取纳入线上提取服务事项。归集管理科应梳理提前退休提取线上申请流程、需提交的要件,科技信息科加快相关功能建设,于2023年底前实现提前退休提取全程网办。
(二)及时办结云南政务服务网申办事项。各管理部、分中心应不断提升“跨省通办”水平,各业务受理窗口应结合使用引导教办、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服务模式,推动“跨省通办”工作落实落细。因不及时受理“跨省通办”相关业务平台推送任务导致办结效率低或信访投诉的,由法规稽核科核实情况后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责任。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