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拾到一张银行卡,背面竟然还写有密码,碰到这样的“天降横财”,两人通过ATM机取走2万元,结果悲剧了……。1月28日,师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快速出击,破获1起信用卡诈骗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1月26日,孙某亮到师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昨天晚上,我结到工程款就约上工友一起在KTV里唱歌,今早醒来才发现准备用来发放农民工工资的银行卡丢失,被人从卡里取走了20000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工作,通过调取银行监控视频发现1月26日凌晨3时30许,1名男子外衣反穿戴着口罩,先后在县城3个不同地点的ATM取款机上取过款,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结合银行卡遗失现场围绕“口罩男”“外衣反穿”等几个可疑细节展开调查工作。通过大量工作,民警发现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28日民警成功将王某抓获,并在王某住处找到了现金18000元。在王某带领下将何某抓获找到现金 2000元。
经工作查明,何某是一家KTV的保洁员,1月26日晚何某在打扫卫生的过程中捡到一张银行卡,发现卡背面写有6位数字见房间内没人便将银行卡装进口袋内。下班后,何某不知道如何通过取款机取款便找到王某商量,由王某去看看银行卡里是否有钱,如果有钱取出来后两人再分配。王某趁着夜深外衣反穿,戴着口罩先后通过银行3个不同地点的ATM机取走现金20000元,分给何某2000元,心想过段时间再消费。目前,两人已被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醒:
一些人对信用卡诈骗罪的认识可能存在误区,认为用捡来的他人银行卡在ATM机上取钱,或者用别人遗落在ATM机里的银行卡取钱,最多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与犯罪沾不上边。但根据《刑法》规定,冒用他人的信用卡等行为,也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并且这里的“信用卡”是广义的,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拾到银行卡建议及时交给银行联系失主,切莫贪小失大。同时,为了自己钱款的安全,市民要注意密码保管,一旦发现银行卡遗失,应及时挂失。
来源:师宗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