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早明光(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早明光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早明光利用担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曲靖市公安局局长、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案件及机动车号牌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3月,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时任云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的早明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0月,早明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云南台 马疆南
责编/李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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