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10月20日电 为破除束缚高等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将选人用人权限下放到高等学校,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云南省教育厅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的通知》。
按照科学界定、合理下放、放管结合原则,通知明确将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等四个系列职称评审权限和高校从省外调入(引进)或军队转业安置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职称资格确认权限,全面下放到云南所有高等学校(共81所,含民办高校),实行职称评审和资格确认结果备案管理。
此外,民办高校教师的职称申报推荐,按照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有关规定,可不受户口、人事档案限制进行申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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