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驾驶员朋友: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着力消除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经马龙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研讨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潘马路全路段实施机动车禁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禁止机动车停放路段:
潘马路全路段(潘马岔路口入口至明龙焦化厂门口)。
二、禁停时段:
全时段禁止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放。
三、凡违反本公告规定在该路段违法停放机动车的,交警大队将利用电子监控抓拍、现场执法等方式进行查处;造成道路拥堵或影响通行效率的,将依法拖移违法车辆。
四、本通告自2019年8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特此通告
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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