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农村便民药柜 云南日报供图
云南网讯(记者 陈云芬)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设置“农村便民药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解难题”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设置“农村便民药柜”打通农村药品供应“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偏远农村地区群众购药远、购药难、购药贵的问题,让农村地区群众能够方便及时用上放心药、平价药。截至目前,全省已设置“农村便民药柜”1219个,有13个州(市)相继开展了试行或试点工作,有8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参与试行和试点工作。
2019年6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药品监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做好“农村便民药柜”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引导和鼓励有配送能力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农村便民药柜”。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一些偏远农村地区村里留守人员以老人、儿童居多,相当一部分老年人考虑到路途遥远再加之行动不便,往往选择“忍拖扛”,生病购药成为一块挥之不去的心病。通过开展“农村便民药柜”工作,一是解决偏远农村地区依然存在的群众购药远、购药难、购药贵问题;二是引导有社会责任感、社会信誉度高、抗风险能力强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驻”农村,优先采用与贫困群众合作的模式开设“农村便民药柜”,对贫困群众进行专门技能培训,帮助其解决就业问题,实现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的“精准扶贫”。同时,各级监管部门以“一试、二明、三导、四清、五查” “五字法”开展工作,即勇于先行先试,明确制度设计,加强主导和引导,理清两个责任,切实加强督查检查,推进“农村便民药柜”设置工作取得实效。
设置农村便民药柜 云南日报供图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已设置“农村便民药柜”1219个,有13个州(市)相继开展了试行或试点工作,有8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参与试行和试点工作。其中云南东骏药业试行工作开展力度最大,已在曲靖、昭通、昆明、楚雄、大理、保山、临沧、普洱、红河、文山10个州(市)42个县进行了试点,第一批启动开设了1072个药柜,备案869个,占已开办便民药柜总数的88%。“农村便民药柜”合作对象平均月收入达到了1200元左右,其中,“曲靖大海哨社区南海子专柜” “耿马县孟定镇大寨村专柜” “丽江永胜县光华新民村专柜” “红河州建水县岔科镇清水塘村专柜”等网点,合作对象月收入突破了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