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罗平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未如实申报财产的沙场老板周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扣留其驾驶的进口宝马车一辆。近日,该案又有了新进展。
“夸海口”, 跟执行人员玩拖延战术
原来,罗平法院先后受理多件申请强制执行周某的案件,涉案标的近三百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多次找周某做工作,在做工作过程中,周某态度嚣张,称道:“没有时间与执行员交谈,县级主要领导等他吃饭……”之后周某一直采取“拖”的办法,多次承诺还款却又不履行,最后甚至跟法院玩起“躲猫猫”,踪迹难寻,电话也打不通。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5月10日,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找到了周某,周某表示自己目前比较困难,资金难以周转。之后的几天时间里执行干警再次去现场调查了解周某的石料厂,并找到政府相关负责人了解补偿款的事宜,负责人表示给周某的补偿是矿产压覆补偿100万元。随后执行干警到自然资源局继续查封了周某名下的石料厂,并通知周某5月20日到执行局。
承认账,但就是没钱偿还
5月20日上午9时,执行干警将所有案件摆放在周某面前,将执行标的详细计算给周某看。周某表示这些案件他都清楚,但自己没有能力赔偿,执行干警要求周某提供其石料厂近三年的收入支出账簿等材料,周某表示无法提供,他的石料厂没有专业的财务会计。
随后,罗平法院执行局再次要求周某申报自己的财产。周某申报后,执行干警发现周某历次申报的财产均不一致,与调查的情况不符。于是对周某进行了搜查,并询问其目前所驾驶的宝马轿车来源,周某表示该车是花33万元买来的二手车,登记在其妻子名下。执行干警质问周某为何有钱买宝马车不主动履行案款,不跟法院沟通,周某不正面回答执行员提出的问题,不断强调自己多么困难,多么不容易,而且把所有问题全部推到补偿款上,表示补偿款一下来就可以了结这些案件。
鉴于周某多年来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逃避执行,且财产申报不实。罗平法院最后决定对周某拘留十五日,并将其宝马车进行扣押。执行干警办理完手续,将周某送进了拘留所。
三小时,协商达成初步协议
周某在罗平法院目前共涉及执行案件12件,申请标的近300万元。周某拘留期间,执行干警一直在思考,司法拘留周某并不能彻底解决这一系列案件,且周某名下的一个石料厂的证件快到期,如果放任该石料厂停产,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于是执行干警多次到拘留所提押周某,对其做工作,而周某也有悔过之心,承认自己之前拒不履行的错误,也通过自己的亲属想方设法凑到20万元。
为了切实保护各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这一批案件可以有效得到执行,也为了保障民营企业的正常发展,针对罗平县阿岗镇某石料厂老板周某的一系列执行案,5月29日,罗平法院执行局通知“涉周”案件申请人十余人到罗平法院进行调解,并达成了初步协议。
在调解过程中,申请人都要求周某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考虑要对周某逃避执行的行为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周某“拒执罪”,同时提出拍卖周某名下的两个石料厂。申请人李某曾经与周某关系亲密,李某在2010年因操作机械致左手伤残,后又脑出血,行动不便,为治疗欠下巨额外债,其妻在陈述过程中难掩悲愤之情,伤心落泪,请求法院尽快执行。
而此前一直面无表情的周某终于面露愧色,低头双手掩面,详细地阐述了自己在做生意过程所遇到的困难,表面风光但其实资金早已周转不开,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到最后就是到处欠账,无力偿还,自己也有过轻生的念头。但今年以来自己的石料厂有所起色,在陈述过程中声泪俱下,说道:“希望大家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如果石料厂真的停产,便没有收入来源来履行案款了,那自己真的就完了!”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初步协议:
由周某之妻为周某所有案件提供担保,保证周某随传随到;
提前解除对周某的拘留决定,周某必须在一个月内交纳案款10万元,之后两个月内交纳案款20万元,之后每个月交纳不得低于5万元到法院;
周某石料厂被占用的补偿款,拨付下来后主动联系法院进行扣划。
最后,申请人及周某夫妇均在协议上签字确认,执行干警则提前解除了对周某的拘留措施,并告知其必须严格遵守协议履行,否则会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虽然各申请人与周某初步达成协议,但执行局依旧会盯紧这一系列案件,如果周某不履行协议,执行干警将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直至此系列案能得以顺利执结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