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一交警帮人销分平均每天收7000元!5个月敛财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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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曲靖 发表于 2019-6-12 17: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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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应记12分并处罚款的交通违法信息,最终却变成了只罚款不计分的行政处罚,这其中隐藏着怎样的“猫腻”?

近日,云南省宣威市交警大队法制宣传中队民警杨利国,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处理交通违法信息,收受贿赂100余万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至此,宣威市首起交通违法销分受贿案尘埃落定。该案的揭开,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震动,执法者知法犯法,自食恶果的同时损害的还有整支公安队伍的形象。

根据规定,在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因此不计分只罚款成了一些驾驶人员乐意接受的处罚,同样这也就成为一些人眼中的“肥肉”。

2018年6月,黄某、虎某找到在宣威市交警大队门口做二手车生意的吴某,三人为谋取暴利,沆瀣一气,由黄某、虎某收集被记12分交通违法车辆的行车证,吴某负责找人进行销分处理。在交警大队法制宣传中队违法处理窗口工作了十多年的杨利国就成了吴某要寻找的人。

执法者禁不住利益诱惑,手中的权力变成了不法者生财借用的“法宝”。2018年7月,杨利国第一次帮吴某将一辆外地被扣12分的违法车辆顺利进行了销分处理,怀着惊慌忐忑的心情收了吴某的1800元钱,随后吴某就隔三岔五的送几本被记12分交通违法车辆的行车证给杨利国,杨利国心照不宣的处理了,也顺理成章从吴某那里收取了“好处费”,却不知在一次次的你来我往中,早已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掉进了别人“围猎”的陷阱。

随着“甜头”越来越多,杨利国和吴某之间的“交易”也一步步朝着“疯狂”演变,在短短的五个月时间里,杨利国利用“云南省交通道路管理综合运用平台”系统漏洞,帮吴某开具了700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象均是应被记12分并处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然而全部都只作了罚款而不计分处罚。

为了不引起注意,杨利国和吴某形成了“默契”,每次杨利国都会将处理好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装入信封再放在自己的私家车里,然后通过电话联系吴某,吴某自行去杨利国车上取了信封,然后又将“好处费”和下一次要处理的证件一并放在车里,就这样循环往复。他们认为这样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8年12月,宣威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收到关于该市存在大量通过“云南省交通道路管理综合运用平台”处理的异地违章处罚的问题线索。纪检组及时将问题线索向市纪委监委进行了汇报,宣威市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线索进行核实调查。通过一周的缜密调查,最终确定了违纪违法对象杨利国,以及吴某、黄某、虎某三人。

调查组从外围入手,通过大量走访涉事司机,获取了100余名驾驶员证言,同时调取了69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吴某农村信用社储蓄卡、建设银行储蓄卡交易记录,杨利国交通银行储蓄卡交易记录等证据。在详实的证据面前,杨利国、吴某、黄某、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从2018年7月至11月之间,杨利国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吴某处理应记12分并处罚款的交通违法信息700余条,开具了700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受吴某行贿100余万元,平均每天收受7000余元。同时吴某获取非法利益110余万元,虎某获取非法利益30余万元,黄某获取非法利益12万余元。

最终,杨利国为其违纪违法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同时此案也引起了宣威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执法者更要遵纪守法,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宣威市纪委监委也及时将该案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在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形成不想腐败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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