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小聪明吃大亏”,这句话在驾驶人王某身上太贴切了,为啥呢?骗保呗,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想骗取保险金,不想“聪明反被聪明误”,现场“穿帮镜头”露陷,骗局揭开,不仅尴尬了,而且犯法了。来一起看看这出“骗保记”。
报案 奔驰轿车追尾货车
时间:2019年4月25日13时
地点:曲靖市马龙区王家庄镇马张线
案件:云A1Lxxx奔驰车追尾云A68xxx中型货车
当事人 : 奔驰车主王某 货车车主王某某
2019年4月25日13时许,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王家庄镇马张线一辆号牌为云A1Lxxx奔驰车追尾云A68xxx中型货车,请出警处置。事故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原以为只是普通的追尾事故,但在后续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和财产定损的过程中,事故民警却发现了异常线索!!!
车配件新旧不一
车牌号为云A1Lxxx的受损奔驰小型汽车受损部位配件与正常配件新旧程度差异较大,车辆损失部位配件痕迹陈旧,拆检痕迹明显,且车辆受损部位的零件估价值与车辆实际零件受损估值差异较大。
路码表数据异常
通过解码器对事故车辆读取的出险数据,显示车辆故障发生里程为22448公里,但事故发生时的路码表里程读数却为22637公里,前后数据不一致,两者间相差189公里。
驾驶员闪烁其词
办案民警在依法对驾驶人王某进行询问过程中,王某闪烁其词,对民警提问不予正面回答,对关键问题的阐述存在前后矛盾,逻辑混乱。
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固定证据,目前确认该案件系人为制造交通事故试图骗取保险费用的典型案件,公安交管部门已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规定将其移交至经侦部门做进一步办理。
法律课堂
骗保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采取欺诈手段获得保险赔款或领取保险金的行为。是一种道德危险。骗赔方式多种多样,如制造假案、隐瞒或虚构出险情节等。发生骗赔案件,保险人除追回赔款外,还可根据骗赔金额大小和情节轻重,或要求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或向法院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